判了!63岁阿姨火烧小区凉亭获刑三年赔偿近8万,“再也不干傻事了”

日前,63岁阿姨半夜小区放火,烧毁整个凉亭的新闻引发市民普遍关注。出于何种原因,竟让阿姨“痛下杀手”?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审结了该起令人啼笑皆非,但是细想下来,也令人唏嘘的放火案。


小区里突然有了火光


2019年9月25日凌晨,上海宝山某小区内突然火光冲天。凉亭内没有任何电路,深更半夜也应该不会有人来此处抽烟,那么火究竟从何而来呢?经调查得知,原来是小区内的花园凉亭被人点燃了。


发现该情况后,宝山公安、消防部门随即开展调查。记者从小区公共监控视频中看到,在凌晨四五点时,一个人影出现在凉亭,并点燃了凉亭内的木质座椅。随后火势逐渐开始蔓延,从小火逐渐蔓延变成大火,很快便将凉亭全部引燃。所幸小区内的其他住户及时发现后,立即报警,火势得以扑灭,没有酿成更严重的火情。随后民警进行排查,很快将涉嫌点燃凉亭的人刘某某抓获。


判了!63岁阿姨火烧小区凉亭获刑三年赔偿近8万,“再也不干傻事了”

小区花园凉亭


2020年4月9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刘某某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


觉得他人瞧不起自己


4月27日上午11时,随着法槌“咚”地一声落下,该案在宝山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刘某某,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时气愤,竟造成了如此危害。


“你燃烧的木椅主人是谁?”“和我有纠纷的小区居民的椅子”“是你的猜测?”“他们有的时候在里面打牌。我并不确定椅子是谁的。”……在庭审阶段,在公诉人与被告人你来我往的问答中,记者了解到,刘某某的“放火”行为的背后原因。


原来,刘某某是一位63岁的上海已退休的老阿姨,平日里经常会捡些垃圾出售来补贴家用。在小区内,有许多老人都会在小区花园的凉亭内聊天,而不少老人为了聊天方便,会将家里的废旧座椅搬至凉亭。之前有一次,刘某某在经过花园凉亭时,也想坐在椅子上和大家一起闲聊,谁知,刘某某却遭到了椅子主人的拒绝。


想坐个椅子,却遭到拒绝,刘某某将原因归结为:他们瞧不起自己捡垃圾。回到家里后的她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愤懑不平。那怎么办?十分气愤地刘某某决定:既然不让我坐,那就大家都不要坐。于是刘某某在深夜无人时,便从家里的热水器旁边拿起打火机就往外赶,想要一把火烧掉椅子。放完火之后,周某某便离开了凉亭,继续捡垃圾去了。令周某某没想到的是,火势越来越大,最终将整个凉亭烧掉了。


判了!63岁阿姨火烧小区凉亭获刑三年赔偿近8万,“再也不干傻事了”

63岁阿姨半夜放火烧小区凉亭


“我当时只想把椅子烧掉,没想过烧凉亭。如果知道会烧凉亭,我肯定不会干这种傻事了。”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刘某某显得十分后悔,她表示,事发后,自己感到十分害怕,不知道怎么办了。如果知道会烧到凉亭,自己便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经鉴定,在该案中,物损价值人民币达78,300元。


对凉亭内的其他财物等

有放任故意


“被告人刘某某在小区捡垃圾增加自己收入,因此引发其他居民的自然或不自然的排斥,她才会想烧掉排斥她的那些人的椅子。”刘某某的辩护律师庭审中辩护称,凉亭位置在小区花园广场上,离居民楼间隔50米以上,凌晨时大多数人已经起床,危害后果相对较轻。之前被告人无违法犯罪,现在后悔莫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判了!63岁阿姨火烧小区凉亭获刑三年赔偿近8万,“再也不干傻事了”


“放火主要是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时间不是决定因素,很多人也在睡眠状态。”对此,公诉机关则有不同的看法。公诉机关表示,对于主观故意问题,被告人刘某某对椅子损害有直接主观故意,对凉亭内的其他财物等有放任故意。点燃的木质凳子,周边绿化面积,均可能造成火势蔓延,是因为救援及时才没蔓延。此外,从实际损害来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鉴于坦白等情节,公诉人建议,酌情量刑在3年。


宝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已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


据此,宝山法院依法对该案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见习记者 | 张叶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