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遭遇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遭遇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陶廣律師 河北民商事專業法律服務團隊 今天

由筆者代理的一起探視權糾紛案件引發的思考

幾個月前,一位女士通過朋友找到筆者,說她和她愛人離婚五年多了,一直不讓她探望自己的孩子,想起訴解決,讓法院為她主持公道,筆者代理她的案子後,一直通過法院和被告聯繫,可是被告一直不予理睬,直到開庭才委託一名律師草草進行了答辯,根據法律規定,我們拿到了勝訴判決,但是對判決的執行法官也告訴我們如果對方不配合也比較困難,這是當前探視權糾紛的普遍痛點。女士告訴筆者,他的前夫一直有很重的大男子主義和家暴,她就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勉強和他生活了三年,迫不得已才離婚的,沒想到離婚後對方絕情到把孩子當做自己的東西,不讓她接觸,萬分無奈才想通過訴訟解決。

那麼遇到了家庭暴力,作為力量上處於弱勢一方的女性朋友,該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呢?1.立即報警 ,儘量撥打110報警,而不是打派出所的電話號碼。因為 110 報警 會有報警記錄留存,而打派出所電話往往沒有報警記錄,留下原始的出警證據;2.保存好傷情照片和診療記錄;3.施暴方道歉時,要求其本人書寫保證書,可留存備用;4.積極尋求親友幫助,知情人將來可作為證人作證 ;5.可事先準備錄音錄像,也可在暴力發生時儘量逃往有攝像頭的公共場所;6.受害人也可以求助居(村)委會、對方用人單位、婦聯、 學校等機構 ;後續的應對措施:1.立即分居;2.對施暴者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其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資格;3.向法院申請人生保護令;4.起訴離婚,並追究施暴者的侵權責任;5.構成輕傷以上或者情節嚴重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最後還有一個建議,就是在婚前對對方及對方家庭情況做徹底的瞭解,家庭暴力傾向的原因很多是原生家庭的複製,建議年輕女性朋友在戀愛中也要保持相對的理性,對對方及對方家庭作全面的考察,避免做出錯誤決定婚後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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