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衡水启动“身份证业务全城通办”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服务复工复产、复商复业,衡水市公安局自即日起,全面取消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的限制条件,开通“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也就是说,在衡水任一就近派出所就可以办理身份证业务了!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哪些证件适用全城通办?

  :

  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外,只要具有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不分本省外省、本市外市,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在全市任意一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都可办理。

  Q:哪些材料不再提交?

  :

  不需提交合 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不要求先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居住证。

  Q:持什么手续申办?

  :

  换领居民身份证,凭旧证办理。

  补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后,只要能够确认为本人无误的,均不必再提供居民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Q:哪些情况不能异地办理?

  :

  对于下列情况,异地受理点不予受理,需回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①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②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与公安机关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③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④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⑤其它不适用异地办理的情况。

  编 辑 | 杨瑞仙

  审 核 | 赵勃阳

  监 制 | 戴俊峰

原文地址: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FAPH6ML505508I9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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