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5年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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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从国家统计局运城调查队获悉,2019年运城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97元,同比增长9.9%,呈快速增长态势,增幅高于全省0.1%。2015年以来,运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不断提升,由2015年的7.3%,提高到2019年的9.9%,创近五年新高,体现了运城市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工作方面的努力成果。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市委、市政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城乡收入差距逐年缩小。2019年运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241元,同比增长7.3%,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幅快于城镇常住居民2.6%,城乡收入比为2.6∶1,比上年缩小0.07。

收入结构更趋优化。2019年,农村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

工资性收入仍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力军。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450元,同比增加460元,增长9.2%,占到可支配收入的45.4%,在四项收入中占比最高,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42.6%,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21%,是拉动收入增长的绝对主力。随着“凤还巢”计划等一批配套政策的出台,加之政府通过引导、培训等措施,不断改善农民务工环境,积极鼓励农民外出务工,有效促进了农民进城务工人数的增加,同时用工成本提升,工资上涨,促使工资性收入增长。

转移净收入增幅最高。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998元,同比增加316元,增长18.8%,增幅在四项收入中最高,占到可支配收入的16.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达29.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9%,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第二推手。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转移净收入增加。随着养老保障向基层、农村倾斜,农村居民养老金增幅明显;农村低保金标准连续提高;农村医疗保障不断完善,农民享受的医保报销不断增加等。

经营净收入增速回升。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071元,同比增加240元,增长6.3%,增速是五年来的新高,比2015年—2018年分别提高2.9%、4.6%、5.4%和2.3%,占到可支配收入的33.9%,在四项收入中占比第二,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22.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2%。近年来全市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尤其是优化种植业结构,农作物种类全面开花,蔬菜、药材、薯类等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增加,农产品价格持续攀升,促使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财产净收入占比较小,贡献率也是最小。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78元,同比增加65元,增长15.7%;占到可支配收入的4.0%,在四项收入中占比最小,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6.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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