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淄博周村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周村5月1日起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5月起,淄博周村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今日获悉,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这意味着周村区自5月1日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0年 全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周村区确定的工作目标是: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镇、街道建成1处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或中心),王村镇、南郊镇、周村经济开发区、青年路街道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办,其他街道办事处至少有2-3个村居、社区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1年,全区实现企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王村镇、南郊镇、周村经济开发区、青年路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打造2—5个高标准分类示范村居(社区)。其他街道至少有70%以上村居、社区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基本满足需求;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创建垃圾分类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示范村(小区)、示范镇(街道)常态化。全区7个镇办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该《意见》规定,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住宅小区、农村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实施厨余垃圾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健身广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木材、绿化垃圾、市场(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有机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大宗废弃物统称为专业垃圾,通过专门收集运输渠道实行专业化处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垃圾清运实行资质化管理

周村区要求加快构建全程分类体系,建立分类收集体系和分类运输体系,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售卖给物资回收部门,将其他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中,引导居民逐步对投放的可回收物深入分类。按照便利、安全的原则,独立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和临时贮存场所,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鼓励使用智能收集设备,增强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


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配足配齐喷涂统一规范标识的分类运输车辆,便于社会监督实施分类运输。垃圾清运实行资质化管理,须委托有经营许可的单位,通过专业运输车辆运至密闭式垃圾转运站或专业处置场所,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由无资质的单位运输。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支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可回收物和专业垃圾分类收运,鼓励多元化回收方式。收运企业应当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对分类质量不符合分类收运标准的生活垃圾,监管部门应当督促管理人组织二次分拣,确保分类质量。


建立分类处置体系。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弃物处理系统,送至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确保有害垃圾安全处置。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专业垃圾处理设施,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推动可回收物和专业垃圾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依托市焚烧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确保其它垃圾、餐厨垃圾日产日清、转运处理及时。


来源:淄博晚报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王娟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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