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禁毒】老店派出所查获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近日,老店派出所查获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行政处罚两人。

【治庸•禁毒】老店派出所查获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4月初,老店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村社日常巡查工作时,在老店镇法土南村坪地营社杨某珍家地中查获罂粟294株、田坝村黄家坪社施某珍家地中查获罂粟4株。

【治庸•禁毒】老店派出所查获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

老店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杨某珍和施某珍到老店派出所进行询问,两人均对其在菜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给两人普及了毒品的危害及种植罂粟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把铲除的罂粟进行了销毁。

目前,老店派出所已分别对杨某珍处罚款500元、施某珍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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