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①

文/楊江平

賀昌名穎字伯聰,出生山西柳林鎮。

父親名叫賀雨亭,學識淵博人開明。

賀昌深受其影響,從小播種愛國心。

十二考入離小學,結識青年張叔平②③。

五四運動風雲起,投身愛國洪流中。

組織師生大罷課,聲援北京學潮運。

一九二零年初春,考入太原省一中。

結識振翼高君宇,思想覺悟在提升④。

成立社會青年團,成為組織負責人⑤。

創辦平民週刊報,宣傳馬列鼓人心。

成立社青執委會,擔任書記挑重任⑥。

積極宣傳新理論,投身學工運動中。

建立八個團支部,堅決鬥爭目標明。

加入共產黨組織,領導工人大罷工。

深入工會搞宣傳,鼓勵工人作鬥爭。

正鐵工運得勝利,成為工運先驅人⑦。

參加滬工大起義,籌備策劃展才能⑧。

受黨派遣入安源,協助少奇搞工運。

創建湘鄂根據地,支援井岡山斗爭⑨。

組織廣州大起義,百色起義戰旗紅⑩。

調往蘇區去瑞金,總政治部代主任。

嘔心瀝血抓總政,提高理論有水平。

五次圍剿失敗後,中央紅軍走長征。

奉命留守根據地,開展游擊戰鬥爭。

會昌河畔遭伏擊,一代英豪勇犧牲。

百折不撓心向黨,赤膽忠心幹革命。

運籌帷幄建功業,滄海橫流鑄英雄。

功勳雖死豐碑在,浩氣長存勵後人!

革命先驅賀昌


①賀昌,原名賀穎,又名其穎,字伯聰,1906年1月19日生,山西省離石縣柳林鎮(今屬柳林縣)人,是我黨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共早期青年運動、工人運動、武裝運動的著名政治活動家。曾任中國工農紅軍第5軍政治委員、第3軍團政治部主任、紅軍總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中共中央北方局書記等職。被選為中共第五、第六屆(三中全會增補)中央委員,第一、三、四屆團中央執行委員。中央紅軍主力長征後,留在贛南堅持游擊戰爭,任中央軍區政治部主任。1935年3月率部向粵贛邊突圍,10日於江西會昌河畔遭國民黨軍伏擊,與時任贛南省委書記阮嘯仙等人一起壯烈犧牲。

② 離小學即離石縣立高級小學(今賀昌中學的前身)

③張叔平,1897年出生于山西省方山縣大武鎮,1924年夏參加中國共產黨,1927年7月,由於叛徒告密而被捕,1928年1月20日深夜被處死。他為中國的共產主義作出巨大貢獻,是位革命英烈。

④高君宇,名尚德,字錫三,號君宇,山西省靜樂縣峰嶺底村人。中國共產黨和共青團的早期領導人之一,五四運動時為北京大學學生會負責人。1920年與鄧中夏共同組織馬克思學說研究會。192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2年當選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屆中央執行委員。中國共產黨第二、三屆中央委員。1925年在北京病逝。

⑤社會青年團即太原社會主義青年團,1921年5月1日,以“喚醒勞工,改造社會”為宗旨的太原社會主義青年團宣告成立,王振翼、賀昌先後成為團組織的負責人。

⑥社青執委會即社會主義青年團太原地方執行委員會,1922年9月,太原團組織由成立初期的8人發展到41人,建立了7個團支部,根據團章規定,選舉成立了社會主義青年團太原地方執行委員會,年僅17歲的賀昌被推選為太原團地委書記,擔負起領導山西青年革命運動的的重任。

⑦正鐵工運即正太鐵路工人運動。1922年10月,中共在石家莊成立了正太鐵路工業研究會傳習所,12月初,正太鐵路工業研究會傳習所改名為正太鐵路總工會,在太原、陽泉設立了分會。賀昌擔任了太原區分會秘書。12月15日,在正太鐵路總工會的領導下,正太鐵路工人舉行了全線總罷工,要求路局增加工人工資,減少工時和改善工人生活待遇等。太原區分會在賀昌的領導下,積極響應罷工,並組織了工人宣傳隊、糾察隊,散發《罷工宣言》,向各界宣傳罷工原因、復工條件,維持罷工秩序。在全線工人的堅決鬥爭和全國各地工人的聲援下,正太鐵路工人罷工終於取得了勝利,路局被迫答應了工會提出的復工條件。

⑧滬工大起義即上海工人武裝起義。賀昌先後參與組織發動了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是中共江浙區委負責人之一。1926年10月,他參加上海第一次工人武裝起義;1927年2月,參加領導上海工人第二次武裝起義;3月,籌備並參加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

⑨1928年,賀昌參與重建中共湖南省委,選派幹部,輸送物資,支援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鬥爭。

⑩1929年夏,賀昌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主管兩廣及湖南等地黨的工作,協助鄧小平策劃了百色起義。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柳林縣柳林鎮賀昌烈士陵園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賀昌烈士陵園紀念碑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革命先驅賀昌


作者簡介:楊江平,山西柳林人,從事健康教育工作。柳林縣作家協會會員、詩聯協會會員,有文字散見於《山西日報》、《今日頭條》、《呂梁文學》、《清河》、《柳林蘭臺》等報刊和網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