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過法考,養成法學思維最重要

怎樣才能過法考?死記硬背?絕不是!學法思維養成那一天就是法考通過的那一天。那學法思維如何養成呢?

根據以往經驗,為過法考就要在以下三個方面養成學法思維!

一、聽課

1、學法要懂得化難為易,化枯燥為有趣,所以對於教條式的法律條文要懂得用簡單案例進行理解,千萬別搞什麼死記硬背。

2、法考就是單純的考試,試題給出的案例條件也是固定的,這就要求學生在學習時不要將現實和試題進行混淆,因為現實情況複雜,試題簡單(丁是丁卯是卯)。和現實易混淆知識就亂了。

3、法考知識點很多,別試圖記住所有知識,將老師上課講的重要知識理解並掌握住就可以,因為一般而言老師講的知識夠學生拿高分,但是其實考過法考及格線就夠了。

4、需要老師輔導前先將問題捋順,然後再去問老師,不要期望老師幫你捋順問題,因為沒有那個時間。

二、看書

1、牢記:重者恆重(重點知識點每年都會不同角度的考察)、新點必考(每年新頒佈的法律都要考察)、熱點考(社會熱點事件會考)。

不過重點、新點老師上課都會涉及到,不需要學生過分關注,只需要將老師講的掌握就可以,對於社會熱點,需要學生生活中自己留意一下(老師講的不是很全)。

2、自己看書時要分開看,不要混淆,民法就是民法、刑法就是刑法,不要自己創造條件去做延伸。

3、同一法律體系要懂得串聯,不然知識永遠就是一個個點。

4、易混問題要多看,並且要做到隨時都能區分清楚,因為這種問題多是考點,區分不到位,考試一緊張分自然就丟了。

三、做題

1、依據題目給的信息為總信息,別去拓展。

例:王某與錢某感情不和,王某提起訴訟,一審判決不準離婚離。王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認為應當離婚,並對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一併判決,問二審違反了《民訴法》那些原則:A、處分原則;B、辯論原則;C、兩審終審原則;D、迴避原則。題目中給的條件是一審僅對王某提出的解除婚姻關係訴訟請求做了判決,題目中沒有提到一審判決涉及到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而王某不服提起上訴只對一審不準離婚的判決不服。因此,同學們只按題目中給的條件去判斷,不要聯想。

2、懂得把握考察知識點

這個和1所講有些交集,想要弄清這一點需要學生大量做題,然後通過做題把握其中規律。

例:檢察院對於二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委會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檢察院對於經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且沒有退回補充偵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這裡的應當、可以混淆點,命題者可能就會挖坑埋雷,在題目選項中應當換成可以,把可以變成應當。這就要求對知識點的精確記憶,才能排雷成功,不掉入命題者的陷阱。


想過法考,養成法學思維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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