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縣教育局關於2020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及轉學實施意見

為有效化解城區學校大班額現象,消除因大班額帶來的安全隱患,切實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減輕城區學校辦學壓力,提高辦學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河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界定

尉氏縣教育局關於2020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及轉學實施意見
尉氏縣教育局關於2020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及轉學實施意見

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指: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西關小學、三師附小(南北校區)、建設路小學、蜜蜂趙小學、濱河路小學、韓莊小學、梁莊小學;實驗初中、縣第二初中、縣第三初中、電大附中。

二、新生招收辦法

(一)實行計劃招生

以戶籍部門提供的數據為基礎,結合各學校實際容量,嚴格控制班額,確定新生招生計劃數。實驗小學開設13班,三師附小南校區開設9班,三師附小北校區開設14班,建設路小學開設12班,西關小學開設9班,第二實驗小學開設7班,蜜蜂趙小學6班,韓莊小學10班,濱河路小學8班,梁莊小學1班。

(二)實行劃片招生

根據《義務教育法》“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原則,實行就近入學。

實驗小學:居住在人民路以南,工業路以西、南臺以北,濱河東路以東,鐵路北街以北,縱七路以東。

第二實驗小學:居住在東大街以西,人民路以北,漁市街、窗簾一條街以南,縱七路以東。

三師附小南:居住在人民路以北,東大街以東,北街以東,三賢路以南。

三師附小北:居住在三賢路以北,北街以東,尉州大道以北,人民廣場東路以東。

西關小學:居住在北街以西,新民街以西,漁市街、窗簾一條街以北,,縱七路以東,尉州大道以南(蜜蜂趙村、董莊村戶籍以及蜜蜂趙小學片區除外)。

建設路小學:居住在工業路以東,人民路以南,賈魯河以西,福園路以北。

蜜蜂趙小學:除原轄區外,另三星花園、世紀第一城、清華苑、翡翠城、城市金潤。

韓莊小學:除原轄區外,尉州大道以北、柳麥河以東、人民廣場東路以西。

濱河路小學:除原轄區外,福景鴻城、水岸皇城、UK中心、帝景城、要莊社區。

梁莊小學:瑞祥路縱七路以西,文化路以南。

(三)實行資格審定分批招收

1、小學招生(入學年齡截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第一批:招收本學區戶籍生源。報名時需提供戶口本原件、複印件,防疫證等相關證件到相應學校報名。

第二批:招收不具備本學區戶籍,但在縣城有自主房產的生源。此類生源要根據學校成班率,在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西關小學、三師附小(南北校區)、建設路小學、蜜蜂趙小學、濱河路小學、韓莊小學根據學校學位情況調劑招生。報名時需提供戶口本和房產證原件、複印件及契稅、防疫證等。已入住但尚無房產證的需持購房合同、發票、契稅完稅證明、水電費發票,防疫證等。只有購房合同且是期房的不予辦理入學。

第三批:招收隨遷子女。此類生源要根據學校成班率,在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西關小學、三師附小(南北校區)、建設路小學、蜜蜂趙小學、濱河路小學、韓莊小學、梁莊小學根據學校學位情況調劑招生,確保每一位隨遷子女都能入學。

隨遷子女及進城務工人員同住子女入學:(1)戶口本;(2)居住證明;(3)父(母)勞動就業合同或營業執照;(4)防疫證等。

2、招生時間:8月11日---8月12日

三、轉學

凡需要轉入城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均須辦理轉學手續。

(一)轉學條件

1、隨遷子女及進城務工人員同住子女轉入城區就讀,需持戶口本、居住證、父(母)親勞動就業合同或營業執照、學生學籍卡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

2、進城購房農民子女轉入城區就讀,需持戶口本、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及契稅繳納證明、水電費發票)、學籍卡向片區學校提出申請。

3、轉入城區就讀的學生,由各片區學校負責審驗證件。

四、工作要求與招生紀律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1、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縣教體局根據小學畢業生人數、初中學校辦學規模等因素確定各學校招生計劃,確保每一個學生有一個公辦學位。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是抑制擇校的重要措施,各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計劃,不得私自接納學生。對於學校擅自接納的擇校生,按照有關規定不予註冊學籍、不得享受高中分配生待遇、不予撥付生均公用經費。

2、招生工作中,各學校要公開學校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舉報;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不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局紀檢部門都要進行及時查處,並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違規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招生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教育行政部門分配的調劑生。

(二)規範招生方式

1、各招生學校的招生宣傳必須採取正確的方式和途徑,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派人到小學查閱畢業生檔案。各小學教師不得在校內為招生學校宣傳,不得私自向初中學校提供學生的學業情況。

2、未經省教育廳批准,任何招生學校不得以特長班或實驗班的名義招生,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得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

3、民辦小學可以自主決定招生範圍,未經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批准,不得隨意突破招生計劃。招生事項及招生簡章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三)加大違規行為處罰力度

1、教體局依據國家和省、市範辦學行為文件處罰規定,嚴厲查處違規招生行為。凡公辦學校違反招生政策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給予誠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取消榮譽稱號、個人年終考核降等級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責任等處理;對學校分別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榮譽稱號等處理。凡民辦學校違反招生政策,存在違規招生和亂收費行為,一經查實,分別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核減招生計劃、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

2、教體局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社會所舉報的學校及培訓機構的各種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基礎教育股:27961796

民辦教育股:27960032

紀檢監察室:27960027

為確保按時開學和保證正常教學秩序,所有報名工作逾期不予辦理。

尉氏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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