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擬延長緊急狀態至12月3日

10月27日,捷克總理巴比什宣佈,在當天的內閣特別會議上,政府已批准將緊急狀態延長一個月至12月3日。眾議院將在本週五對此進行審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關於延長緊急狀態的提案須經眾議院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今年春季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捷克曾於3月12日至5月17日實施了緊急狀態。此後,由於疫情形勢反彈並不斷惡化,捷克自10月5日至11月3日再次實施了為期30天的緊急狀態。(總檯記者 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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