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做法极端该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做法极端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男方与女方结婚5年,没有孩子。一年多以前,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感情出现裂痕,在一次争吵的时候,女方打碎窗户玻璃自残的同时把男方给弄伤了,男方觉得女方做法太极端,于是提出离婚,女方死活不同意,并以死相威胁。分开居住期间,据说女方得了抑郁症,自杀过一次,还叫来了救护车。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不准离婚,6个月后男方再次起诉,并在财产上做了让步,希望能够结束这场婚姻。第二次诉讼开庭时,女方认为和男方的感情还没有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就在庭审结束做笔录的时候,女方突然吞下大量安眠药,威胁法院,如果判离,就“死”在法院。现场的工作人员和男方都懵了,赶紧实施紧急措施。

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做法极端该怎么办

其实是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诉讼离婚会判离,但是现在情况变得很棘手,法官不免担心引发家庭悲剧,表示可能还需要再次开庭,同时再做一下双方的工作,所以暂时还不能那么快就宣判。

男方一面说着案件,一面想要委托律师接手这个案件,他自己不想再面对了,律师帮他分析了一下,认为这个官司还是由他自己打下去比较合适。

首先,离婚案件事关身份关系的承认、放弃,即使委托律师,也是一般代理权限,不能享有特别授权。其次,这个诉讼已经经过一次判决了,第二次诉讼也开过庭了,双方事实都比较清楚,大多数情况下会判离婚,没有必要再浪费一笔律师费。最后,财产分割上没有争议,剩下的是身份关系的处理,律师给男方的一些建议,都必须男方自己去沟通,也不是律师能完全做到的。至于,男方担心二次诉讼再次判不准离婚,律师提醒他还有机会,无非就是时间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做法极端该怎么办

在以往的离婚诉讼中,吵架、打架都有,但是像本案中女方这么极端的做法,还是第一次遇到,这已经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了。在法庭这个地方这么做还涉嫌扰乱法庭秩序,会被司法拘留。不是婚姻当事人,也无法切身体会个中滋味,但是呼吁双方对待问题能够冷静一点、理性一点,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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