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童被培訓機構開除,他去另一家繼續作惡

陳穎婷/上海法治報

今年上海率先出臺了涉性侵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意見,明確有“性侵前科”的人員禁止進入教育領域。

近日,上海一家培訓機構就因為聘請了一個劣跡斑斑的老師,並導致學員遭受到猥褻,而被學員家長告上法庭。

日前,長寧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判決該培訓機構用人“失察”,放縱猥褻發生,支付學員精神損失賠償3萬元。

培訓機構“引狼入室”,受害方追索精神賠償

2017年9月,念念在上海一家培訓機構上書法課。誰知,書法老師林權是一名“色狼”。林權趁教學間隙,對其多次、長時間猥褻。案發後,經查林權利用教學之便,猥褻多名兒童。最終,林權因猥褻兒童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且至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

雖然,罪魁禍首林權已被追究了刑事責任,但在唸念一家看來,培訓機構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瞭解到,林權僅中專學歷,曾於2017年1月在另一家機構擔任書法教師,並因猥褻女童被開除。

受害方:機構用人“失察”,構成猥褻“幫兇”

念念一方認為:首先,培訓機構在招收學生時,其公司經營範圍沒有教育培訓,且沒有取得辦學許可。

其次,培訓機構在招錄教師過程中存在過錯。林權在面試登記表上沒有提及其2017年的工作經歷,對此培訓機構沒有仔細審核。2017年林權在另一家培訓機構猥褻兒童的不良記錄有公安報案記錄和筆錄為證,完全可以調查核實。涉案培訓機構作為教育培訓機構沒有盡到審核教師工作經歷的義務。培訓機構的校長也曾承認因林權是熟人推薦而沒有進行入職調查。並且林權僅具有中專文化水平,沒有教師資質。

念念一家認為,培訓機構聘用有劣跡、無資質的林權,構成猥褻兒童的幫兇,應對林權的犯罪行為向念念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為此要求判令該培訓機構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40萬元。

再次,培訓機構在日常管理中存在過錯。在此次事件發生前曾有學生向培訓機構的老師反映林權摸其屁股的事情,而培訓機構未及時處理。培訓機構在日常管理上也存在漏洞,沒有除視頻監控以外的監管方式,沒能安排專人查看視頻監控,致使事態嚴重發展。

培訓機構:作案位置隱蔽,難以察覺

首先,培訓機構現在已經取得教育資質。

其次,培訓機構在錄用林權過程中並不存在過錯。林權的面試登記表中沒有填寫2017年的工作經歷,可能是因為表格有限,也可能是林權故意隱瞞。同時,林權在2017年有過猥褻兒童行為是公安機關的內部檔案文件,培訓機構無從獲知。林權具有書法家協會頒發的書法教師資格證。

培訓機構認為其已經盡到了審核和管理職責,對念念遭受猥褻行為侵害不存在過錯。

再次,培訓機構在日常管理中並無過錯。教室裡安裝有監控,機構曾在宣傳冊和微信公眾號中告知家長可以通過下載客戶端觀看教室監控,也有安排專人查看教室監控。培訓機構的校長日常會與教師溝通,並曾告知林權注意教學方法,不要用手拍摸小朋友的肚子和胸部。

另外,林權實施猥褻行為時選擇位置隱蔽,並使用衣物遮擋,監控中很難發現。

法院:培訓機構有過錯,造成兒童受到侵害

法院認為,培訓機構在未取得教育培訓資質時,進行招生培訓,存在重大瑕疵。事發時,念念年僅八週歲,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培訓機構沒有取得教育培訓資質的情況下,出於對學生的保護,仍然有教育和管理的義務。

而本案中,培訓機構對念念遭受林權猥褻行為侵害存在過錯,未就林權已經填寫的經歷做調查審核,致使培訓機構未發現林權曾有猥褻兒童的前科。培訓機構安裝監控不等於完全履行管理職責,對學生舉報林權的猥褻行為處理不及時,是對林權猥褻行為的放縱。

最終法院判決培訓機構給付念念精神損害賠償金3萬元。(文中均系化名)

本期編輯 邢潭

猥褻女童被培訓機構開除,他去另一家繼續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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