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榜样力量 提升司法能力

胡国运,男,汉族,江西南昌人,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20年5月6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为深入学习宣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弘扬其崇高精神,教育引导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形成向先进学习的浓厚氛围,10月8日,班玛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专题学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院党组书记、院长沙德主持学习会。


汲取榜样力量  提升司法能力

会上,沙德院长传达学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相关文件精神,指出:胡国运同志长期奋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始终坚持忠诚履职、秉公办案、无私奉献,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公仆情怀;精研实干、担当负责的工作作风;善于创新、锐意改革的时代品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都值得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融入工作。在平凡岗位上的忠诚与担当,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为干警们树立了学习榜样。

通过学习会,干警们纷纷表示,胡国运同志精神感人至深、弥足珍贵,要以胡国运同志为榜样,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把榜样力量转化为推动审执工作的实际行动。

班玛法院将以学习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和“两个坚持”各项工作,深学细照笃行,不断提升法院干警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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