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被算法支配的可怕

数据时代下,私人数据“被迫”存于平台之中,如果要每一个用户都保护好自己的数据隐私不被滥用显然不现实。要杜绝大数据杀熟,必须解决个人数据私有化问题。反科技“狂人”希尔多·卡辛斯基曾在《工业社会及其未来》一文发出警告:“工业化时代的人类,如果不是直接被高智能化的机器控制,就是被机器背后的少数精英所控制。”如果数据不私有化或未建立对算法的有效管控,算法就是剥削。

比较中国与美国的互联网生态,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不同。中国互联网形成了两大系,这两大系都热衷于终端的横向扩张,势力范围囊括零售、医疗、消费金融、网络支付、出行、住房、媒体、旅游、商业服务、物流。由于美国的反垄断法是条高压线,Facebook、谷歌、微软、亚马逊等公司不敢过度横向扩张,只能往纵深领域发展,如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无人驾驶、通用芯片、导航系统、编程语言、机器人、基础科学等。

中国互联网公司极少进入这些领域,而这些纵深领域才是核心技术所在。不可否认,中国互联网巨头在大数据、云计算及算法领域投入巨大。但是,这些领域所获得的成果,目的是为了在终端获取最大的“交易剩余”。在终端领域的扩张,中国互联网巨头获得了巨大资本红利,大量冠以大数据、云计算概念的终端消费公司上市套现。终端横向扩张的互联网生态至少造成三大问题:一是资本、人才无法进入纵深领域,核心技术创新不足;二是我们的生活被一个个强大的算法支配、包围和锁定;三是平台算法上下通吃,攫取了全社会的“交易剩余”,制造了财富集中及贫富分化,甚至出现有效需求不足。

价格歧视理论揭示了被大数据、云计算“伪装”的算法剥削。中国的价格法规定,价格歧视是不正当价格行为。同时,即将在10月1日实施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禁止了大数据杀熟行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近些年,美国及欧洲掀起了数据民主化运动。欧盟议会于2016年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该条例规定,任何收集、传输、保留或处理涉及到欧盟所有成员国内的个人信息的机构组织均受约束。这条例明确了个人数据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2019年7月8日,英国信息监管局发表声明,英国航空公司因为违反《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被罚1.8339亿英镑(约合15.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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