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钱就不该和用人单位打官司?那是你还远未走到绝路

有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父母都没有什么好的学历,爸爸通过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谋得一份体力活的工作,如今干点体力活,其实工资也还可以。妈妈在一家超市做杂活,虽然工资不高,但是工作不算太累,可以照顾两个十几岁的孩子,现在要养活两个孩子,开销自然不小。这样的家庭,是千千万万普通家庭的模样,日子虽然紧巴但也算幸福。但是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父亲,在一次事故中,一只脚残废了,但由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互相扯皮,不想负主要的赔偿责任。不仅父亲失去了工作,连母亲也要几乎处于请长假的状态的照顾自己的丈夫。

时常有人觉得,法律不可信任,又或者自己和公司拖不起,其实,那是你自己还远未走到绝路。这样的情形并非什么特例,而是很普通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形下,除了走法律途径解决,还有什么办法?

大侠当年还是以法律援助的身份处理的这件案子,母亲找到我们时,已经又开始工作了,一边照顾丈夫,又要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还要做工作。但是公司明知这种情形,除了暂时垫付了住院的费用,其它赔偿费用迟迟不愿意支付。最后在劳动仲裁委的主持下,见过漫长的谈判扯皮,因为公司长期故意少报了社保数额,导致赔偿基数极低,加上急于用钱的他们,草草答应公司的方案,只给到了不到10万,落得一辈子残疾的,却只有这点赔偿。大侠本来不愿意就此结束,可是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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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钱就不该和用人单位打官司?那是你还远未走到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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