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公僕

所謂公僕,即是為公眾提供服務的人。人們通常把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的公務員稱之為人民公僕,是為人民服務的人。但多數人對公僕的含義及服務範圍一知半解,甚至存在很多誤解和錯誤認識。

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組成的各級黨政機關及其組成部門,其主要服務內容(職能職責)是為公眾提供法律、政策等公共服務產品,為公眾創造一個安全、公平的生產生活環境,具體內容為提供政策、法律、國防安全公共服務產品,通過立法和執法、制定和執行各項政策、建設強大國防,確保公眾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公眾在公平、安全的環境中生產生活;提供公益產品,如高速公路、鐵路、橋樑、電力、通信、供水等公共設施,為公眾生產生活創造便利條件;為特殊群體提供特殊服務產品。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之所以稱之為人民公僕,顧名思義,是為全體人民或大多數人民服務的人,是公僕,不是為某些利益集團、某類人、某個人服務的私僕,更不應為其謀求特殊利益。公務員的職責應該由法律規定。嚴格地講,公務員的法定職責,即是公務員為人民服務的內容;公務員履行了法定職責,即盡到了公僕的責任和義務。

名詞解釋:公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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