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罰環衛 !只要違了規,自家人也“不認”自家人

5月7日上午,武漢市江岸區環衛集團岸三清公司相關人員按照城管部門下達的行政處罰通知規定,到江岸區城管執法大隊繳納了50元罰款。

城管罰環衛 !只要違了規,自家人也“不認”自家人

城管、環衛不是一家嗎?何會出現城管執法大隊對轄區環衛作業公司進行處罰的情況?原來是環衛作業公司未按規定執行作業標準,存在垃圾轉運後未做到人走場清,造成路面汙染等情況。據瞭解,江岸區已有多個環衛作業公司因存在類似問題被處罰。

江岸區城管執法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目前武漢市疫情防控響應已下調,但隨著全市全面進入復工復產階段,以及天氣逐漸炎熱,為減少汙染源,確保城區有一個良好環境衛生秩序,環衛作業標準不能有一絲放鬆,為此,在要求環衛作業單位認真落實環衛作業標準的同時,江岸區城管執法局還按照市城管執法督察總隊《關於加強環境衛生執法查處辦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城管執法大隊進一步加強環境衛生執法管理工作。

根據這一要求,4月中旬起,江岸區城管執法大隊安排專人分片開展專項開展執法檢查工作,先後發現轄區後湖街、勞動街、花橋街等多個垃圾清運點位存在夜間轉運時間前移,未做到垃圾轉運後人走場清,以及容器髒亂、擺放無序、佔道擺放等問題。

根據執法檢查情況,江岸區執法大隊將相關問題用《城市管理環境衛生督辦通知單》派至問題所屬的後湖、勞動、花橋等相關執法中隊,督促上述中隊依法辦案。相關執法中隊立即落實,在督促相關環衛作業公司儘快整改的同時,依照《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給予問題較為突出的相關責任單位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

城管罰環衛 !只要違了規,自家人也“不認”自家人

“五一”剛過,在認真整改的基礎上,被處罰的環衛作業公司陸續向區城管執法大隊繳納了罰款。對於被處罰一事,一基層環衛作業公司負責人表示,雖然目前整體上環衛作業水平較以往有了很大提升,但確實還存在落實作業標準不細緻,以及清掃、轉運環節銜接不夠等問題。此次被罰,雖然50元的處罰金額不高,但作為被處罰單位的負責人還是感到臉紅。

據介紹,在專項執法行動中,被處罰的不僅有江岸環衛集團所轄的子公司,還有在後湖街等區域作業的社會化環衛公司人員。江岸區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基層清掃公司的實際困難,此專項執法檢查行動主要以宣傳提醒為主,對於問題較為突出以及存在居民反映的點位,首次將行政處罰作為輔助手段,以警醒、督促基層環衛作業單位迅速解決問題,下一步,該區城管執法大隊還將繼續聯合環衛集團公司,開展聯合檢查,以進一步提升轄區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記者王超 通訊員宋宏雷 明峰 編輯黃宇達 編審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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