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布各地水环境质量排名

河北省公布各地水环境质量排名

日前,河北省公布了3月份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邢台市1. 000、邯郸市0. 999、张家口市0. 990、衡水市0. 987、沧州市0.946、承德市0. 915、石家庄市0. 914、唐山市0.900、秦皇岛市0.893、保定市0.840、廊坊市0.827。

省政府对排名第1位的邢台市奖励300万元,第2位的邯郸市奖励200万元,第3位的张家口市奖励100万元;

对倒排第1位的廊坊市扣减300万元,倒排第2位的保定市扣减200万元,倒排第3位的秦皇岛市扣减100万元。

省政府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尽快改善水质,确保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对于超标排放的重点涉水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污染源排放监管,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依法严肃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渗排、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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