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深圳灣環評文件抄襲造假性質惡劣,對環評違法將嚴懲重罰

4月15日,生態環境部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表示,近期,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文件在建設單位自主公示階段,暴露出抄襲、造假問題,性質十分惡劣。生態環境部迅即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並要求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環境部:深圳灣環評文件抄襲造假性質惡劣,對環評違法將嚴懲重罰

劉友賓稱,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堅決遏制環評文件造假和粗製濫造等問題,切實提高環評文件質量。一是加強環評文件常態化複核。督促指導市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將監督檢查貫穿於環評文件從受理、審批到後續跟蹤管理的各個環節,推進利用大數據手段開展環評文件質量校驗,逐步實現對經審批的環評文件全覆蓋式動態智能化複核。

二是實施環評文件編制信用管理。運用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落實“一處失信、全國公開”和“多處失信、全國受限”的跨地區環評失信懲戒機制。對信譽好的單位和個人減少監管頻次,對信譽差的單位和個人加大監管力度,問題嚴重的採取列入“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堅決維護環評市場秩序。

三是對違法行為嚴懲重罰。一旦發現建設單位環評文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將依法對建設單位處五十萬至二百萬元罰款,對技術單位處所收費用三至五倍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終身禁止從業。

此外,生態環境部還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鼓勵公眾參與,嚴厲打擊環評違法違規行為。

南都記者 林方舟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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