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12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大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净资产0.86亿元。2018年共为148家上市公司(含H股)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峰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中国出版、中国软件、中国长城、振华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以及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在大金重工、豪尔赛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伟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中国出版、神州高铁、中国长城、振华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多个并购重组审计、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先生(合伙人)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2017年12月,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许峰先生执行上市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为25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公司拟续聘大信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及业务复杂程度决定2020年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关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预计不会与2019年度费用出现较大差异。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信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丰富资本市场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以往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会计审计工作。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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