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後業主一直未裝修居住, 是否應當繳納物業費?

文/暢談裝修

交房後業主一直未裝修居住, 是否應當繳納物業費?

相信很多的業主都會有人疑問,就是自己雖然說拿了新房子,但是一直也未裝修居住,可物業卻讓其正常交納物業物,明明自己一天都沒有入住小區,也沒有享受到物業所提供的服務,憑什麼要讓交物業費呢?這是何道理呢?

帶著這個疑問我們首先來看下物業費是用來做什麼的,然後就能根據物業費的具體服務內容得到結果。根據《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中規定,物業費由以下項目來構成:

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公共綠化的維護;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

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服務;

物業使用中對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等義務;

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管理;

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其他物業管理事項。

交房後業主一直未裝修居住, 是否應當繳納物業費?

從以上物業費所構成的內容就能後清楚的看到,就算你拿房後一直沒有裝修,但是物業已經從從入駐小區後就開展了物業服務,雖然說你一直沒有裝修居住,但物業依然提供小區衛生保潔、垃圾清運、小區安保、公共設施維護,雖然說你沒有享受到,但物業已經開展了服務,而且物業服務的是房屋,而不是業主,那麼作為業主就需要進行交納相對應的物業費用。

在這裡要說一點,不管大家對物業的評價是如何的,按照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與房屋是否裝修入住沒有直接關係的,從拿到房屋鑰匙與物業簽訂協議後,你就成為小區的業主了,物業服務也就從此時開始,物業費也就是從此時開始計算時間的,從這個意義上講,物業公司服務的對象是業主房屋,而非業主,這點是沒有爭議的。

交房後業主一直未裝修居住, 是否應當繳納物業費?

那麼說,對於交房後一直未裝修居住,在物業費上可以與物業進行溝通協商,看看能否能相對應的減免部分,如果能做到這樣就是很好的結果,但不交物業費是不可能的,因為《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業主需要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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