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检察:细化受案审查,强化入口监督

汉阴检察:细化受案审查,强化入口监督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的提出与补充侦查指导意见的印发,对案件受理工作赋予了新的含义。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以“三个到位”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流转工作。

外部沟通到位。在受理案件前,该院案件管理工作人员积极与公安机关等外部单位进行沟通,主动询问了解近期将要移送的案件及送案时间,做到心中有数,无缝对接。同时,结合批准逮捕案件2个月侦查期限,提醒督促侦查机关准确把握时限,杜绝超期移送。

细化审查到位。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流转案件工作规定》,对移送案件做到受案“四必查”,即着重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等。特别是对于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案件,细致核查卷内有无伤情鉴定、涉案财物价格证明等关键性证据,对于已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依据侦查取证意见书着重审查证据补查情况,防止“带病”案件进入检察环节。

分流移送到位。案件受理录入是案件网上流转的第一道关口,必须准确完整。该院案管工作人员规范受理类别,明确流转程序,严格依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完整录入系统,结合“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及时分流至检察官办理,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并提醒承办人3日内完成权利义务告知或办理换押手续,严防程序违法。

截至目前,所受理案件均按规定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流转,未出现超期、违法办案情形。

文字:张 莉

编辑:龙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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