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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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醫院

近日,貴州省醫療保障局、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貴州省商務廳、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國人民解放軍桂林聯勤保障中心十部門聯合印發《貴州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

政策出臺的背景

1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實施以來,取得積極成效,為降低虛高藥品價格、減輕群眾負擔、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持集中採購和使用改革工作力度,持續擴大改革成效,繼續探索建立規範化、常態化的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制度,在總結“4+7”試點和擴圍政策、做法基礎上,2020年1月16日,國家醫保局等五部門制定了《關於開展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鑑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已進入常態化,後續將會有多批次的集中採購工作啟動,為持續做好這項工作,確保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政策舉措在我省平穩推進、落地落實,讓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眾,經省政府同意,省醫療保障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省財政廳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了《貴州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黔醫保發〔2020〕3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按照“1+N”模式,作為指導以後開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的依據。未來當國家啟動新一批次的集中採購時,再據實補充提出相應措施或工作要求。

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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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按照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中選結果,全省統一組織採購;各市州具體落實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採購數量和結算資金;各級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在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上完成採購任務。

實施機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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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聯勤保障部隊第九二五醫院和武警貴州省總隊醫院、醫保特殊藥品定點藥店作為集中採購主體。鼓勵其他醫療機構積極參與。

藥品範圍

4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確定的供應貴州省的中選品種。

中選品種的供應和質量保障

5

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品種從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含按化學藥品新註冊分類批准上市)的仿製藥對應的通用名藥品中遴選產生,重點選擇競爭較為充分的品種,考慮藥品臨床療效、不良反應、批次穩定性等因素,參加集採的企業須明確原料藥來源和供應保障。《實施方案》加強對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的質量監管。將中選藥品納入年度藥品抽檢計劃,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對配送企業庫存情況重點檢查,夯實生產企業按照採購協議足量供貨的責任,生產企業是保障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質量管理,自主選定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覆蓋機構多的經營企業,負責中選藥品的配送工作。建立生產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對不按合同供貨、不能保障質量和供應等行為,採取賠償、懲戒、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藥品質量和供應。

《貴州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解讀

龍里縣洗馬鎮衛生院的醫務工作者為藥品貼標檢。餘廷剛 攝

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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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對於納入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的通用名藥品,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在確保供應的情況下,可暫停未通過一致性評價仿製藥品在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的交易資格,待其通過一致性評價後,恢復交易資格。

二是醫療機構是結算貨款的第一責任人,應按照合同規定與企業及時結算,原則上從收貨驗收合格並收到藥品發票之日起,在30天內完成付款。

三是各級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要將上年度月均撥付醫保基金的30%預付給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確保提前預付的醫保基金不低於採購金額的30%。對承擔省內異地就醫需求較多的三級以上醫療機構,按照轄區政策執行,其他醫療機構逐步完善。各級經辦機構必須在每年1月份將預付款撥付到位,並結合上年醫保費用和採購等情況適時調整預付金額度,合同到期結束後按照相關規定做好清算工作,緩解醫療機構還款壓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由醫保基金管理部門與企業直接結算藥款。

四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省醫藥集中採購平臺專項監測功能,對各公立醫療機構採購中選品種的實際數據、完成情況按月進行監測、統計,並適時在採購平臺上進行公示,對於使用量低、使用情況不佳的醫療機構進行督查。

五是對於集中採購的藥品,在醫保目錄範圍內的以集中採購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原則上對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製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醫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標準進行結算。患者使用高於支付標準的藥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藥品價格與中選藥品集中採購價格差異較大,可漸進調整支付標準,在2—3年內調整到位,並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患者使用價格低於支付標準的藥品,按實際價格支付。

《貴州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

(來源:貴州省醫保局)

編輯:任詩音 胡銳

統籌:李劼

編審:王璐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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