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組剛進村口 十多名群眾聯名遞上求助信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客戶端


巡察組剛進村口 十多名群眾聯名遞上求助信

·2020年3月22日,河南省沈丘縣委第一巡察組在付井鎮趙口村開展村居巡察時,十多名群眾聯名遞上求助信:

“高鐵建成通車了,建設工地撤了,承包工頭走了,兩年的土地租賃費15.2萬元,沒人給了,我們找誰要?”

·3月24日,趙口村村委收到沈丘縣紀委監委回信:

“趙口村45戶村民的46.59畝土地,共兩年租期,租賃費15.2萬元已追回。請村委組織相關群眾到付井鎮財稅所領回。”

調查細節

僅僅相隔1天,群眾反映的問題就有了迴音。這是如何實現的呢?

收到求助信當天,沈丘縣委第一巡察組組長李建偉立即召開組務會,調閱相關資料,分析研判案情。

原來,2017年到2019年,鄭合高鐵路線途經趙口村,建設施工需要租用村民土地,以此作為高鐵建設用料、機器停放、工人生活休息的臨時場所。2019年12月底,工期完了,籤合同的工頭走了,村民的租賃費卻沒有結清。事關群眾利益,怎能不了了之?

充分研判後,李建偉綜合組務會意見,決定把線索上報縣紀委監委,並建議向有關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沈丘縣紀委監委收到問題線索,充分研判後認為高鐵沈丘站監管不力,未能及時解決工程承包人欠款問題,致使群眾利益受損,3月23日上午對鄭合高鐵沈丘站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怎料高鐵站負責人振振有詞地說:“該出的錢,公司一分不少,都已經付清了。承包商與當地農民訂立的合約,他們不給錢,與我們何干?”

帶隊的縣紀委副書記孫志彬沒想到碰了一鼻子灰。孫志彬一方面通過講政策說法紀,讓負責人意識到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嚴重性。另一方面,努力解決高鐵站一方的現實關切,通過協調有關部門幫助尋找承包商,待付款後,即刻返還租賃款給高鐵站。高鐵站負責人終於同意先墊付租地款。

事不宜遲。孫志彬立即安排付井鎮黨委政府與高鐵站對接,具體落實。

當日,付井鎮黨委收到《信訪事項辦理交接表》,隨同下達的還有縣紀委監委印發的立行立改通知書,限期一週內上報辦理結果。付井鎮黨委政府立即行動,派出專人,於3月23日下午與高鐵沈丘站負責人取得聯繫,具體核實45戶村民的佔地面積、租金數額,列清明細。

“竣工後試車、通車,工作千頭萬緒,就把村民土地租賃費的事耽擱了。”在縣紀委監委、縣委巡察組督促下,該負責人立即安排會計向付井鎮財稅所補齊了2年的租金共計15.2萬元。

隨租金一起帶回趙口村的還有高鐵站負責人的一封道歉信:“2017年與趙口村村委會簽訂租地協議,租期2年,租賃費每年7.6萬元,合計15.2萬元,我未及時把錢發給群眾,我有錯,請原諒,現已補齊租賃款項。”

經第一巡察組核實,土地租賃費15.2萬元已於3月24日全部發放到位,45戶村民全部領回應得錢款。

紀法小課

僅用了1天就將土地租賃費成功追回,為該村解決了難題,也解開了群眾的心結。這是紀檢監察機關紮實開展日常監督,確保監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的生動寫照,也是村居巡察聚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通巡視巡察向基層和群眾身邊延伸的“最後一公里”的生動縮影。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條明確:“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本案中承包商拖欠村民土地租金,致使群眾利益受損,縣紀委監委在收到問題線索後迅速行動,及時解決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回應了群眾期待,提升了群眾的獲得感。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吳宇軒 河南省沈丘縣紀委監委 李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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