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扒:美國政壇索賄

曾任美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的馬克·漢那(Mark Hanna)曾說:“在政壇,有兩件事很重要,第一個是錢,第二個我不記得是什麼了。”雖然話語中略有調侃意味,但揭示的問題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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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漢那)


在美國政客與商人間的利益輸送過程中,大部分人耳熟能詳的,是商人對政客的主動行賄。但這個利益鏈中,有一個很多人都沒有注意到、甚至沒有想到的環節:政客的主動索賄。


對很多活躍在華盛頓的政客來說,他們不是被動地接受金錢和各種資源,而是主動製造條件,讓賄賂發生。而他們採用的方式,對於普通民眾來說,可能是聞所未聞的。


正如德勤前全球董事長愛德華·康加斯(Edward Kangas)所言:“在我們看來,所謂的合法捐贈就像勒索。以我的個人經驗,及從其他高管處瞭解到的情況而言,拒絕向國會的強勢成員捐款並不容易。國會可以對商業活動產生重大影響,不捐款可能會傷害你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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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康加斯)


當代美國政治已然發展成一個利潤豐厚的行當,很多時候,一個法案的出臺,往往不是為了真的改變什麼政策,而是為了藉此向利益相關企業收取一筆費用。政策正確與否無關緊要,重要的是讓收益最大化。


每年都有數千條法案被提交到美國國會,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約5%)通過並生效。為什麼立法者會費心引入這麼多壓根沒戲的法案?因為其中有很多法案其實是創收手段。


在美國政治圈中,針對這類法案,有一個專門的詞彙:擠奶工法案(Milker Bills)。這種法案的提報目的,不是為了完善法律,而是為了從相關企業中榨錢,在這個利益鏈中,政客和說客都可以藉此名正言順地賺一筆。而這種法案的具體內容,通常涉及面都非常狹窄,對普通百姓的生活沒什麼好處。


擠奶工法案歷史頗為悠久。記者林肯·斯蒂芬斯(Lincoln Steffens)在他1904年出版的著作《城市之恥》(The Shame of the Cities)中曾寫到,政客推出了一個會對部分企業產生巨大影響的“罷工法案”,而被牽扯的企業只能被迫拿出大筆錢給政客,以便阻止法案的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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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之恥》封面)


如今美國政壇在這方面的做法別無二致。首先,一個參議員會宣佈他正在針對某一(可能威脅到部分企業的)事務收集數據,併為其提報法案做準備工作,他會與國會大廈的立法顧問辦公室協商如何起草該法案,並開始接觸說客。


然後他會舉辦聽證會,並提交草案。在此過程中,他的私人助理會與籌款助理溝通,並開始聯絡目標企業,告訴他們這個法案的潛在威脅,進行“勒索”。如果操作得當,無論該法案最後是否通過,該參議員都可從中獲利。


在這一過程中,政客一方不需要做出明確的口頭威脅,他們甚至不會稱呼企業方為捐款人,而只說他們需要幫個忙。殼牌石油前總裁約翰·霍夫邁斯特(John Hofmeister)說:“這些會面都是通過精心策劃和設計的,這樣一來,一個不懂行的圈外人就永遠看不出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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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霍夫邁斯特)


而如果一個參議員可以晉升為委員會主席,甚至是眾議院議長、參議員多數黨領袖這樣的位置,那麼就又多了一個可以從中獲取利益的手段。這種方式被戲稱為“收費站”(Tollbooth)。


所謂“收費站”,即如果有人希望通過一項法案,那麼政客便可就此收取費用,幫他通過這項法案。以2011年的一項名為“無線稅公平法案”(Wireless Tax Fairness Act of 2011)的法案為例。該法案要求州政府至少在五年內不得對手機用戶增收新稅,並在隨後的調研中得到67%消費者的支持。像AT&T、威瑞森這樣的大型運營商自然也支持該法案。


同年7月的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中,該法案以極大優勢得以通過。按照流程,接下來需要在眾議院議長安排全體議會對其進行表決。當時擔任眾議院議長的是約翰·博納(John Boeh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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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博納)


作為政壇老炮,博納對如何從企業榨錢輕車熟路,他自然不願白白讓運營商佔便宜。他宣佈11月1日對該法案進行投票,而以AT&T為首的運營商,在投票日前一天,向博納的團隊提供了33張支票,總計近四萬美元。該法案在後來的眾議院投票中輕鬆通過。


而AT&T之所以如此“上道”,是因為他們也有豐富的“泥潭打滾”經驗。早先該公司曾試圖與另一家運營商T-Mobile進行合併,遭到司法部反對。於是AT&T把方向轉移到眾議院。經過他們的一番運作,以約翰·博納為首的多名議員寫了封聯名信,並在信中說阻止合併將“阻礙創造就業機會和經濟增長”,並要求奧巴馬政府就合併案與AT&T達成和解。7天后,博納收到AT&T高管的款項。


除直接向高官“進貢”外,選擇並打點正確的說客也非常重要。對一個說客來說,擁有強大的政治關係,比擁有專業知識或經驗更重要。很多說客都是政客的家屬,或退役政客。


還是用AT&T舉例。以他們在華盛頓的經驗,自然對此瞭然於心,早在2005年,當AT&T忙於處理和SBC相關的收購案時,便聘請了一個名為約書亞·哈斯特(Joshua Hastert)的說客。此人的工作履歷和電信行業一毛錢關係沒有,之所以能得到這份工作,完全是因為他有個時任眾議院議長的爸爸丹尼斯·哈斯特(Dennis Hast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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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哈斯特)


而在跟進上文提到的無線稅法案時,AT&T聘請的說客小威廉·克萊本(William Clyburn Jr.)也頗有背景:他是當時眾議院強勢議員詹姆斯·克萊本(James Clyburn)的表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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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克萊本)


黨派之爭的本質也和圈外人理解的不太一樣。從收益角度考慮,美國兩個主要政黨甚至可以說是迫切需要彼此的。華盛頓的政治就像格鬥表演,看似兇悍的動作和表情實際上都是精心設計的。四周的觀眾全情投入、大聲吶喊,但對格鬥場上的參賽者來說,他們是商業合作伙伴。正因如此,同一家遊說公司同時為兩個黨派就同一個法案提供諮詢的情況很常見。


解決問題不能帶來利益。只有僵局、混亂和不斷重演的鬥爭,才能為政客帶來額外的收入。


芝加哥黑手黨認為,敲詐他人的最佳方式,是向他們釋放恐懼。反觀美國政壇,政客也深諳此道。除涉及商業事務的大交易外,有時連一些生活小事都不會被貪婪的政客放過。2012年,對沖基金經理埃裡克·賽穆勒(Eric Semler)想在自家附近放煙花來慶祝孩子的成年禮,遭到鄰居反對。於是他聯繫了國會議員蒂姆·畢肖普(Tim Bishop),希望獲得燃放煙花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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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姆·畢肖普)


但賽穆勒首先得到的答覆,不是關於他能否燃放煙花,而是畢肖普女兒的信件,其中寫道:“我們的財務主席認為你有興趣為我父親的競選進行捐款。”此時距賽穆勒孩子的生日僅剩三天,他只能乖乖向畢肖普“自願”捐贈了五千美元。


除常規的競選委員會之外,政治行動委員會(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s,簡稱PAC)也是政客的重要錢袋子。PAC旨在籌募及分配競選經費給角逐公職的候選人,而這其中有一種特殊PAC,叫做領導PAC(Leadership PAC),這種PAC是可以由擔任聯邦職務的個人直接或間接成立、資助、控制的政治委員會。


2009年,聯邦選舉委員會的記錄表明,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的PAC“走向未來”(PAC to the Future)向藍狗民主黨提供了一系列捐款,以推動醫療改革法案的順利通過。最終,她得償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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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佩洛西)


領導PAC還對參議員進行同事間的“互幫互助”提供了便利。一個政客可通過自己的PAC,把資金名正言順轉移到另一個政客的競選資金賬戶中,那麼下一次,當這個政客手中有需要通過的法案時,收到錢的同事自然會幫他的忙。2010年,民主黨黨鞭斯坦尼·霍伊爾(Steny Hoyer)以此方法,通過自己的PAC“Ameripac”,向其他政客和各種競選委員會輸送了總計200萬美元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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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尼·霍伊爾)


競選資金自然不可用於個人用途,但一些政客找到了各種方式從中獲利。1998年,通過聯邦選舉委員會的一項裁決,眾議員格蕾絲·納波利塔諾(Grace Napolitano)可以以18%的利率向她的競選活動借出15萬美元。此後的十年裡,她將二十多萬美元的利息收入囊中。作為眾議院自然資源委員會和交通委員會的一員,她的行為意味著來自這些領域的捐款,不僅花在了她的競選活動上,也有相當一部分直接進了她個人的錢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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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蕾絲·納波利塔諾)


還有很多政客通過僱傭自家人的方式,讓親友獲利。上文提到的國會議員蒂姆·畢肖普,向他女兒的諮詢公司支付了25萬美元的諮詢費;另一個國會議員鮑比·拉什(Bobby Rush)在競選時聘用了自己的妻子、兒子、妹妹,在2010年,他的妻子通過為丈夫工作,得到了116500美元的酬勞;加州議員巴克·麥繼恩(Buck McKeon)任命他的妻子擔任競選團隊財務主管,並給妻子開出了整個團隊最高的工資,2010年她的收入為11876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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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麥繼恩)


隨著科技的發展,硅谷這種新貴雲集的大錢坑自然成了政客們的目標。一開始,這些靠技術發家的年輕富豪,是不吃華盛頓那一套的。最典型的莫過於微軟。在80、90年代飛速崛起後,微軟一直都只聘用了一小群說客,也極少進行任何形式的政治捐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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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蓋茨)


但對傳統政治圈而言,這種不主動合作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必須出手“教訓”一下。司法部後來對微軟提起的反壟斷訴訟,便給這家公司上了一課。自那之後,微軟與政界的交往開始變得頻繁。除常規的政治捐獻開始增加外,微軟還特別為政客及其家屬舉辦了一年一度的“國會山家庭遊戲之夜”(Capitol Hill Family Game Night)。


另一家巨頭谷歌也未能例外。他們僱用了許多前政界人士,如前多數黨領袖迪克·格法德(Dick Gephardt)、前國會議員蘇珊·莫利納裡(Susan Molinari),並向在民主黨和共和黨都擁有深厚人脈根基的說客託尼·博德斯塔(Tony Podesta)的公司捐款3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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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尼·博德斯塔)


2011年9月,奧巴馬為自己的第二個任期進行一系列競選募捐活動時,Facebook的COO雪莉·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主動出借自己的豪宅來為奧巴馬舉辦募捐派對,出席活動的門票費用為35800美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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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莉·桑德伯格)


這個轉變過程,正如時任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的奧林(Orrin Hatch)講的那樣:“如果你想參與商業,那麼你就應該參與政治。”


美國政界的“衍生產業”中還包括負責解讀複雜法律條文的顧問。2010年通過的《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便是其中典型一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前負責人希拉·拜爾(Sheila Bair)認為該法案非常複雜,並表示:“監管者應該認真考慮重新定製一個簡單的規則。”


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些複雜到連業內人士都看不懂的法案,正是政客們新的收入來源。私募股權公司和需要合規團隊的對沖基金,不得不招聘擁有熟知多德-弗蘭克法案專業知識的“專業人士”。而那些曾經參與該法案制定的議員,則可以名正言順地加入其中,或身兼顧問一職,名正言順地得到這筆收入。


美國政治家族也是進行索賄時非常強大的勢力。哈利·裡德(Harry Reid)的家族在內華達州根基極深,1987年至2017年間他一直在參議院任職,其中有相當長的時期都是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在內華達州,但凡想做點大生意,就必須和裡德家族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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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裡德)


在裡德家族中,除主心骨哈利外,他的三個兒子羅瑞(Rory)、凱(Key)、約書亞(Joshua)和女婿史蒂夫·巴林格(Steve Barringer)是他的重要下屬。羅瑞曾任內華達州南部稅務局(Southern Nevada Water Authority)副主席,約書亞被奧巴馬任命為太浩區域規劃局(Tahoe Regional Planning Agency)的董事會成員。


2003年,哈利推動了《克拉克縣公共土地和自然資源保護法案》(Clark County Conservation of Public Land and Natural Resources Act)。通過該法案,房地產開發商和地方機構得到了巨大的利益,而後,他們也相當“識趣”地向哈利的兒子和女婿的公司支付了數十萬美元的遊說費用。


今天的華盛頓,腐敗更多地是由主動型的“勒索”驅動的。華盛頓的權力市場,已經從“買家”,轉向了有影響力的“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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