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對外徵求意見全國或將禁食狗肉 對此你怎麼看?


閱讀提示:4月8日,農業農村部公佈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目錄》包括家養的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個種。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貓狗等寵物被禁止食用。深圳成為內地首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

有人認為,一刀切禁食狗肉的規定有待商榷;但也有人認為,狗是人類的伴侶動物,確實應該嚴格禁食。那麼,你怎麼看待此項政策的出臺?你支持禁食狗肉在全國推廣嗎,為什麼?一起來分享下吧。

農業農村部對外徵求意見全國或將禁食狗肉 對此你怎麼看?

4月8日,農業農村部公佈的《徵求意見稿》在互聯網上再次掀起對禁食狗肉的討論熱潮,對禁食狗肉支持者有之,反對者也不在少數。

支持:豬肉的一百種做法不香嗎?非要去吃狗肉?

網友“狗熊小姐”態度明確,“家禽那麼多,中國烹飪博大精深,豬肉的一百種做法它不香麼你非要去吃一隻狗。”

網友“寵物醫生”是一名執業獸醫師,他認為農業農村部的這個徵求稿,可以為伴侶動物提供有法可依的保護,同時還可以進一步的促進養犬管理辦法的細化和執行,隨著這些政策和條例的規範,隨意棄養動物造成大量流浪狗、不文明養犬、對伴侶犬貓隨意捕殺和食用,這些錯誤的行為都會被約束,並且有明確的懲罰制度,這樣城市養犬矛盾也就會逐漸降低,對於養狗狗人和不養狗狗人的權益都會得到充分的保障。

網友“東林富”認為,現在各種肉供應充足,可以很好的代替狗肉。現在適合吃的各種家禽供應豐富,比如豬肉、牛肉、羊肉、雞肉、鴨肉等等,應有盡有,供應充足,老百姓都吃的起,沒有必要非要吃狗肉。同時,吃狗肉並不是很安全。如果吃了患有狂犬病的狗,後果將不堪設想,因此,吃狗肉並不是特別安全的行為。

網友“南越姑娘”是名標準的愛狗人士,“且不說食用貓狗這類,光是那些虐待折磨貓狗的事件,都讓我情感上難以接受。法律沒涉及的地方,總是容易充滿暴力和血腥。我支持禁食貓狗全國推廣。

反對:食狗肉自古有之, 法律不能一刀切

網友掌雲商丘認為,從感情層面說,禁食狗、貓確實有必要,但結合中國目前的現實,似乎還有點早了些。建議大可不必政府立法禁止,積極做一些引導更好些。

網友牙牙小語並不吃狗肉,但他覺得在飲食習慣上,既應當有一定的剋制精神,也應當有相應的寬容精神。所謂的“伴侶動物”,在部分人眼裡是伴侶,但在部分人眼裡是食物。當所有人都將其視為伴侶時,又哪裡還需要特意禁食!

網友花蕊觀點很犀利,“不能因為很多人將狗當成朋友,就拒絕將狗當作食物,因為狗首先是動物,然後才是那些人的朋友,我們不能因為一部分人,就’本末倒置‘。”

農業農村部對外徵求意見全國或將禁食狗肉 對此你怎麼看?

觀點:出臺狗肉禁食意見稿不如出臺肉狗養殖規範

網友“喬志峰”認為,如果做好防疫和市場管理、推行工業化養殖,狗肉還是安全可控的。要把立法資源用在如何保護人們吃得安全、吃得安心上,而不是因噎廢食一刀切,乾脆不讓吃。

網友“宏文”認為,這不是一個吃狗肉的問題,而是一個關於人權和狗權哪個更尊貴的問題。

網友“那順哥”表示,非常希望有關部門能先界定什麼是肉食狗,偷家養狗怎麼判刑,這些或許更能解決大多數人的心結。

網友“飲食參考”:《周禮》記載,犬有三種,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田犬即獵犬,吠犬看家護院,食犬用於宰殺食用。前兩個都可以當做工作犬,也可以視為伴侶犬,最後一個就是食用。是不是伴侶動物,看的不是動物的品種,而是動物的用途,以及你個人的偏好。

網友“風華絕代”:寵物狗可以禁止食用,但是有些有正規手續的養殖肉狗,如果符合國家檢疫標準,那麼吃不吃就要看市場的選擇了。這個時候,最應該做的是出臺養殖規範。另外,在支持狗作為伴侶動物的同時,也要考慮到恐狗人士的感受,所以同時應該出臺政策,加強約束寵主應盡的義務,包括出門牽繩,撿拾糞便,避讓路人等,明確每一個狗主人的應當承擔的相應責任。

網友”傳說酒肆“:國家擬禁食狗肉應該更加地具體,比如狗肉館的處理,可能會出現的大量流浪狗,和私下交易等問題。相比禁食狗肉,我認為更嚴重的問題應該是偷狗盜狗和不安全的狗肉這一問題。

專家:政策是否全國推廣,需要區別對待

心理學家唐映紅認為,對城市一些人群而言,狗可能確實只是伴侶動物,沒有其他用途,但是在廣大農村,狗是工具動物;在一些地方,狗就是食用動物,如廣西玉林,貴州花溪,廣東雷州,湖南株洲,這些地方自古就有食用狗肉的傳統,狗之於他們,就是食用動物的一種。

把狗視為伴侶動物是否就比食用動物“高明”或“優越”?如果這樣的邏輯成立,那麼對一些人來說,豬也可以是伴侶動物,那麼所有食用豬肉的都應該制止。

在一個地方,到底怎樣才算政策民意?如果深圳作為一線都市,把狗視為伴侶動物佔據主流民意,那麼立法禁食狗肉是合理且正當的。但是,另一個地方,如廣西玉林,把狗視為肉食動物佔據主流民意,那麼立法禁止食用狗肉就是不合理且不正當的。

“文明的社會應該是多元共存。即使在美國,也只有六個州立法禁止食用狗肉,而在其餘全美範圍內,食用狗肉是被允許的,邀請朋友一起來食用狗肉也是被允許的。”

唐映紅認為,個別地方主流民意認為狗是伴侶動物立法禁食,無可厚非,值得尊重。但是,另一些地方並沒有形成狗是伴侶動物的主流共識,那麼就應給允許把狗視為肉食動物的人食用狗肉,不得隨意阻止或壓制。

國際問題專家李牧認為,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說服公眾並無難度。比較敏感的,是近5千家規範化相關企業。這些企業相對來說註冊資本不大,而且從業時間都不長,又分佈在全國,不會造成大的衝擊。更何況,疫情之下,這些企業此前就已停工了。

食用狗肉,除了伴侶個動物社會性的問題之外,還面臨著食用肉類質量安全的問題。從安全檢疫、養殖供應、運輸加工,都需要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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