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礼物 由衷的赞誉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今天,我是代表我的委托人宁夏润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专门来感谢你们的,你们带着信念审判、带着使命止争、带着感情的工作作风,值得我们赞誉!”

近日,宁夏润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祁连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魏立才法官的手中,以此来表达他们对法官秉公办案的感激之情。

2016年,被告泽豪一品餐厅,请求由原告宁夏润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为其餐厅装修。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但被告均拒绝签订。装修施工完毕后原告向被告交付使用,但被告未向原告结清剩余的215000元装修尾款。2016年12月28日,经双方协商后签订了泽豪一品装修尾款支付协议,协议约定:泽豪一品装修费总金额为1440000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1225000元,剩余尾款215000元,被告承诺于2017年6月前将装修尾款215000元一次性付清,原告须按照被告提出的装修变改方案施工(装修灯饰更换、装修饰品完善、门厅花台完善等其他)。原告依约完成上述施工,并交付被告经营,但被告至今未支付装修尾款,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被告泽豪一品餐厅提出反诉,因原告在装修期间未按设计规范设计施工,导致泽豪一品装修消防无法通过验收,同时导致祁连大剧院频繁跳闸,祁连大剧院消防无故报警,泽豪一品用电异常,下水经常堵塞,为解决上述问题,泽豪一品另行找人做了消防工程,共花费230000元,泽豪一品停业期间的损失共计50000元。

当法官了解到案情后,结合案件事实,深入研究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最终判定被告给付原告装修尾款及利息共计210916元,收到判决书后,被告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一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祁连法院积极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决老百姓期盼的迫切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更是送给法官的最特别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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