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彙算,你申報了嗎?

最近迎來了新個稅法實施後的首個個稅年度彙算

,那麼哪些人需要辦理呢?

今天我們就來詳細說說,快看看是否與你有關吧!

個稅年度彙算,你申報了嗎?

第一種、如果你在2019年度中有多份工資收入,比如說除了主業之外,還有兼職收入的,並且這些收入減去社保公積金等不需要交稅的項目超過6萬元,就需要彙算清繳;

這是因為,有多份收入,就會存在多個扣繳義務人,這就難以做到預扣稅款與彙算清繳稅款一致,所以需要參加彙算清繳,個稅多退少補;

第二種、如果你在2019年度中的收入性質是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也需要參加彙算清繳;

上述三項綜合所得的收入來源分散,相對不穩定,並且在預扣環節適用的稅率與綜合所得適用的累進制稅率不一樣,這個時候就會出現差額,需要彙算清繳。

個稅年度彙算,你申報了嗎?

第三種、如果你在2019年度內,預扣預繳的稅額低於依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

這種情況原因有很多:

比如說離職跳槽,引起稅率跳級,導致個稅扣少了,需要參加彙算清繳進行補稅;

如果你有多份工作,在個稅預扣預繳環節,重複扣除了每月的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也需要辦理彙算清繳。

第四種與第三種剛好相反,是預扣預繳的稅額高於應納稅額,申請退稅的;

這種情況也比較複雜,常見的是由於減稅項目沒有充分享受引起的,比如說:

2019年你如果有幾個月沒有工作的話,基本減除費用(6萬/年)沒有充分享受;

2019年你如果沒有申報滿足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或者沒有充分享受的,這也會多交稅;

個稅年度彙算,你申報了嗎?

看完以上四種情況,你現在清楚了嗎?

歡迎大家在留言區談論分享自己的個稅年度彙算結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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