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系列版权被10万元贱卖!

《鬼吹灯》的故事始于天涯“蓬莱鬼话”,是当时国内一个专门谈论灵异鬼怪故事的一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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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社区内用户多以自己或身边人所经历的一些灵异事情为主人公,创作了大量具有民间特色的灵异鬼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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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一开始的写作风格就是沿用了这个社区用户讲故事的风格,以第一人称视角进行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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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截图


以《鬼吹灯》系列的第一部《精绝古城》为例,前面的篇幅基本都是围绕家里先人(比如祖父、父亲等)所留下的一本家传秘书残卷作为索引展开的。

而后来,令南派三叔名声大噪的《盗墓笔记》系列其实一开始只是《鬼吹灯》系列的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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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鬼吹灯》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很多书迷因为等不及天下霸唱的更新就开始自己创作起了同人文,《盗墓笔记》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鬼吹灯贴吧里还有南派三叔当年发的帖子。

只可惜,因为一场十万块的酒局,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将《鬼吹灯》卖了一个干净。


1

2004年,起点中文网被盛大收购的,成为旗下全资子公司。

2005年,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开始在天涯创作《鬼吹灯》,以连载的形式发表了52章,后面的内容则是全部发表在了起点中文网(玄霆公司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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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是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而张牧野在文中直接创作了一个盗墓宇宙。

比如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并将摸金一派定为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

"人点烛,鬼吹灯"、“粽子”、“摸金校尉”等盗墓小说中的通行元素也都是张牧野亲手添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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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要说“摸金校尉铁三角”,即胡八一、Shirley 杨、王胖子的形象对于后面同类型创作者的影响了,比如在最早的《盗墓笔记》第一章第一节开头就有《鬼吹灯》的所谓留言,而《盗墓笔记》团队里的王胖子形象也是照搬的《鬼吹灯》里王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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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鬼吹灯》爆火。

然后突然有一天,起点中文网方面给张牧野打了一个电话,邀请他参加了一个酒局。

饭桌上,大家推杯换盏,起点方面表示因为《鬼吹灯》的市场反响很好决定给张牧野一笔奖金,但作为交换,张牧野需要签一份合约。

据张牧野回忆,当时酒量本就不好的他,在被灌了几杯酒后就稀里糊涂签下了一份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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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份合约上到底写了什么呢?

很简单,起点方面用十万块买断了张牧野的作品《鬼吹灯》前四部的全部著作财产权。

张牧野后来曾在采访中说,“2005年的时候,没人懂啊,当时网络上写东西的人干各行各业的都有,有几个是干法律的?人家是找专业的律师来做的,你一外行人去签这个,谁能明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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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牧野

但如果说第一次签约还能用喝醉酒来解释,这第二次的签约就是张牧野自己心甘情愿自己卖出去的。


2

2007年,张牧野以206万的代价卖掉了自己《鬼吹灯》系列的后四本,其中小说版权150万,影视版权56万。

在零几年,两百多万也许的确是不少钱,但《鬼吹灯》系列现在所能产生的巨大商业价值早已过亿。

如果不是过早就将自己的作品版权卖了出去,张牧野后面光是靠着影视版权就能躺着赚钱。

但很可惜,《鬼吹灯》系列一共就八本,他两百多万就把他们给卖了一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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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完第二份合约后,张牧野作为原作者彻底失去了对《鬼吹灯》的影视版权,甚至都不能再用“鬼吹灯”为名进行创作,除非获得起点(即玄霆公司)方面的授权,并在起点旗下平台进行独家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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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辉离开阅文

这也使得后面市面上出现了一大批打着《鬼吹灯》和天下霸唱名头的作者在获得了玄霆方面的授权后开始出版大量《鬼吹灯》系列同人作品。

这些同人文几乎是照搬了《鬼吹灯》的创作风格和人物设定,只在书籍或是版权页的署名上才写着不起眼的XXX改编,而封面也是非常显眼的天下霸唱原著,这些小说的封底也都印着起点中文网的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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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霆公司在拿到了《鬼吹灯》系列的全部版权后,将八本《鬼吹灯》的影视剧版权都给卖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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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十万块的前四部(即《精绝古城》、《龙岭迷窟》、《云南虫谷》、《昆仑神宫》)卖给了梦想者影业,而梦想着影业又将版权授权给了其他人,于是这就有了陆川拍摄的《九层妖塔》和走向了网播的《云南虫谷》、《龙岭迷窟》、《龙岭神宫》等。

后四部(即《黄皮子坟》、《南海归墟》、《怒晴湘西》、《巫山棺峡》)则是卖给了万达影业。

而梦想者影业和万达影业手里的《鬼吹灯》系列网剧版权后面又卖给了腾讯,而起点中文网后面也因盛大文学被收购而纳入了腾讯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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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补一部分瓜田,阿里是万达影业的第二大股东,还在华谊的上市路上,向其伸出援手的也是以马云为首的江南商人。

马云从2005年就开始以雅虎中国和个人名义买华谊的股份,之后又牵头请来了自己的资本圈好朋友们鲁伟鼎、江南春等人。

所以电影《寻龙诀》的出品方和联合中会出现万达和华谊也就并不是啥意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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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师姐觉得值得细品还有纳入了阿里系的新浪,这个热搜榜的上下榜问题也是一个大学问,不过这部分有空再给你们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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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因为内地娱乐产业的崛起,影视蛋糕被做得越来越大。

而玄霆公司及持有《鬼吹灯》系列版权的公司也都靠着这一ip赚了不少,唯独除了张牧野。

和《鬼吹灯》的ip被不断影视化,各家争着分利润蛋糕的盛况相比,张牧野这里就显得冷清了很多。

虽说后面张牧野又创作出了《天坑》系列、《河神》系列、《谜踪之国》系列等ip,但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商业价值都远不如《鬼吹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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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牧野其实有接着写过《鬼吹灯》系列的,但都因为惹来了玄霆公司的告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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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那些获得张牧野授权开发游戏的公司,也因为在游戏里使用了“鬼吹灯”、“粽子”、“黑驴蹄子”等元素被玄霆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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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段时间刚刚结束的两起有关《牧野诡事》和《摸金校尉》为例。

《牧野诡事》原本并不属于“鬼吹灯”系列,但交付出版社时,因为出版社修改了小说内容,并以“最新修订版《鬼吹灯》”作为宣传语,加上后来这部小说还被爱奇艺改编成了电影,于是玄霆公司就连张牧野和爱奇艺一起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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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庭判张牧野方面赔给玄霆公司150万,其中张牧野个人承担110万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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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张牧野则是将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认为出版社擅自修改内容,最后以出版社赔礼道歉,赔偿5.3万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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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5.3万,一边是110万,你们懂的。

《摸金校尉》一书属于“鬼吹灯”系列的同人文,虽说用了三个主角,但故事情节是重新创作过的,加上法庭考虑到张牧野也是原作者,用这些元素创作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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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图书宣传时出现了寻龙诀的字眼,涉嫌虚假宣传,所以法庭还是判张牧野方面赔偿给玄霆公司90万。

讽刺不讽刺,明明自己是原作者却没有办法使用自己的作品进行创作,稍微擦边就会被动辄律师函。

这就是张牧野现在面临的窘境。

再反观一直将《盗墓笔记》ip版权牢牢握在自己手里赚得盆满钵满的南派三叔,也就明白了张牧野这些年的不甘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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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张牧野这些年的版权纠纷都和《鬼吹灯》有关,而他每次打完官司后需要支付给玄霆公司的版权费用其实也超过了当初的两百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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