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發布工程建設項目2020版審批事項清單和流程圖

四川在線記者 雷倢

4月30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了《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中介服務事項和市政公用服務事項清單(2020版)》和審批流程圖,《“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做減法

審批事項、中介、市政公用服務事項分別精簡為33、27項

日前,成都市政府出臺了《成都市關於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6月底前,成都將完成國家“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任務,進一步優化提升告知承諾制效率。2020年底前,成都將進一步完善審批流程,深入推進精準化、差異化分類改革,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審批用時控制在20至90個工作日以內。

“2020版審批事項清單和流程圖,進一步將審批事項從52項精簡為33項,將中介服務事項和市政公用服務事項從31項精簡為27項。” 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2018年的改革試點和2019年的優化提升後,成都市主動將刀刃向內,開展自我革命,不斷減環節、減要件、減時限、降成本,不斷提高企業審批便利度和獲得感,推動建設國際化營商環境。

合併項

探索將立項用地規劃、工程建設和施工許可合併為1個階段

記者瞭解到,2020版審批事項清單和流程圖,進一步細化項目分類,在原先8類項目的基礎上新增社會投資小型倉儲、廠房等工業類建設項目和既有建築改造項目2類,對各類項目審批流程進行大幅度精簡,首次在帶方案出讓土地項目和社會投資小型倉儲、廠房等工業類建設項目中,探索將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3個階段合併為1個階段。

此外,為落實國家“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任務,成都市將在社會投資小型倉庫、廠房等工業類建築工程、帶方案出讓土地和小型標準化工程、既有建築改造工程等三類項目中開展“清單制+告知承諾制”試點。目前,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已發佈三類“清單制+告知承諾制”項目的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針對1500平方米以下的低風險小型倉庫、廠房等工業類建築工程按照“能承諾盡承諾”原則,對施工許可、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等13個事項實行承諾方式審批。

下一步,成都將進一步細化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4個階段審批流程,完善相應階段辦事指南,進一步推動實現全流程要件共享、結果互認。同時,綜合利用“雙隨機、一公開”、信用評價、施工現場智慧化監管等方式,加強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的監督管理,尤其是加大對“清單制+告知承諾制”項目的審批情況的監管,有效防範和化解項目審批風險。

【鏈接】

《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中介服務事項和市政公用服務事項清單(2020版)》和審批流程圖,《“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和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有關文件可登陸http://cdzj.chengdu.gov.cn/cdzj/c132060/ztzl_list.shtml查看。

或登錄成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 http://cdzj.chengdu.gov.cn/,點擊政務公開→專題專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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