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三项举措 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发放,违反规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近日,肃南县人社局组织开展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讲活动。相关单位、企业200余人参与了此次活动。该局劳动监察负责同志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重点领域治理等方面,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生动、详细地讲解,进行互动问答。

近年来,肃南县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积极助推法治肃南建设。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先后制定了《肃南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和《肃南县国家机关普法集中时段任务安排》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部门普法清单,细化量化考核。二是完善责任清单机制。建立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定期督促检查,推进清单实施。各责任部门对照清单内容,结合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进度、预期目标等内容,有序推进。三是加强督导考核。结合“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年终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等工作,加强对县直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督导考核,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部门深化推进普法工作落实,普法工作正在朝着由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独唱”向全社会“合唱”的转变,为法治肃南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肃南县三项举措 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肃南县三项举措 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来源:肃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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