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親,這個區的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瞭解一下?

寶山區司法局積極發揮非訴訟爭議解決中心主體職能優勢,通過“法院-司法局”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與區人民法院建立起功能互補、程序銜接的訴調對接機制,共同制定寶山區訴調對接實施細則,進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和綜合效應,推動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

案例1

房屋租賃引矛盾 “空中調解”化糾紛

今年4月初,寶山區大場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上海智慧調解平臺接收了一件房屋租賃糾紛相關的當事人在線申請訴調對接工單。接到工單,鎮調委會迅速行動,通過電話聯繫到雙方當事人,進一步瞭解案件情況。

原來,被申請人胡某與申請人李某為房屋租賃的甲、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胡某收取了李某押金900元。2020年1月19日合同到期後,因疫情關係在老家隔離的李某表示續租房屋至2020年3月20日。

3月17日,李某向胡某提出退房,但受到疫情管控的影響,李某最終於3月22日搬離出租屋。胡某在扣除水電費和逾期2天的房租後,以李某未提前一個月告知退房為由扣取了一半押金,最終退還押金人民幣273元。雙方就押金返還問題多次協商均未果,故,李某通過“法院—司法局”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尋求幫助。

受理該矛盾糾紛後,調解員分別聽取了雙方當事人對該糾紛的意見看法。雖然雙方互不相讓的態度十分堅決,但是爭議金額的差距並不懸賞,只要耐心疏導雙方當事人,確有化解矛盾的可能。

於是,鎮調委會專門召開研討會共同商議調解方案。鑑於疫情防控期間,不宜聚集雙方當事人開展面對面的調解,明確調解方案後,調解員通過電話溝通開始了數輪次的線上“背靠背”調解。最終,4月20日,被申請人胡某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返還給了申請人李某150元,雙方實現了“雲和解”。

案例2

房產交易生瓜葛   人民調解清手尾

2020年04月17日,寶山區友誼路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訴調對接平臺受理了首起糾紛。申請人文某與被申請人楊某系房屋買賣關係。2018年4月完成房產交易後,因未及時將有線電視戶主進行過戶,雙方當事人就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間產生的有線電視費用的支付產生爭議。

經調查發現,雙方有關糾紛事實的陳述基本一致,房產交易合同上也註明了房產過戶後,房屋內產生的一切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均由楊某承擔,因此本糾紛事實清楚,責任清晰,被申請人拒付有線電視費用的理由並不成立。

另一方面,申請人文某未及時變更有線電視戶主導致每月賬單無法順利送達被申請人,對本糾紛的產生負有一定責任。為了避免雙方當事人對簿公堂耗費無謂的時間與精力,也為了節約法院的訴訟資源,調解員積極搭建溝通平臺,予以耐心勸解,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

自今年1月全面開展訴調對接工作以來,寶山區各級調解組織積極發揮人民調解將矛盾糾紛預防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的獨特優勢,共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53件。疫情防控期間,始終堅持便民、利民、為民的原則,快捷高效地化解了潛在矛盾,竭盡全力地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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