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法院推广使用要素式判决文书

4月27日,作为原告的农业银行某支行到柳州市鱼峰区法院领取几份与以往“不一样”的信用卡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简明扼要,在查明事实部分采用了要素式罗列,列明了信用卡申办时间、卡号及信用额度、利息及费用计算标准、欠款情况等要素,整份判决书篇幅简短了不少。原告收到后评价道: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样的要素式判决书内容清晰、案件关键要素一目了然,不管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当事人第一眼就能看明白,容易理解,更为清晰明了。

这是鱼峰区法院近期开始推广使用的信用卡纠纷类要素式判决文书。2020年1月以来,鱼峰法院先后受理了银行作为原告起诉的信用卡纠纷案件近300件,这类案件案情较为清晰,证据形式较为固定,需查明的事项也大同小异,大都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理。在作出判决时,如果继续沿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的一般文书样式,在原告诉请的事实和理由及本院查明事实部分,需罗列合同条文,易造成重复繁冗。为此,鱼峰法院罗华副院长组织该类案件主要承办部门立案庭的法官研究制定简便化文书样式,确定将“信用卡申办时间”、“卡号及信用额度”、“利息及费用计算标准”、“欠款情况”等要素作为法庭调查重点进行审理,在判决文书上直接将案件要素进行列明,不再对案件起诉事实及查明事实进行陈述式表达,使案件事实简单明了,文书篇幅得以大幅缩短,既可以减少承办法官一半以上制作文书的压力,又能增强判决书的可读性。文书样式确定后,罗华副院长率先在其承办的一件信用卡纠纷案件中使用要素式文书,其他法官纷纷跟进,4月份已陆续发出了近20份类似判决文书。

鱼峰法院自2016年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以来,根据各类案件特点和共性,陆续制定了劳动争议类、交通事故类、金融借款类要素式文书及小额诉讼类文书样式,下一步,该院将以速裁案件为抓手,逐步推广使用各种类型要素式判决文书,努力提高诉讼效率。(鱼峰区法院 朱厚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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