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电视剧《康熙王朝》的时候,
有一段剧情:朝廷平台期间,姚启圣上书请求丁忧守制。
看到这里的时候,有点儿没搞清楚:
丁忧是一种什么制度?而且是一个必准的奏事?
于是,小弟专门搜集了一点儿资料,希望能帮到各位看官。
古代的“丁”和“忧”,其解释不同于现代的“丁”和“忧”。
据《尔雅·释诂》:“丁,当也。”是遭逢、遇到的意思。
据《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
所以,古代的“丁忧”,就是遭逢居丧的意思。
传统儒家的孝道理念,
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果父母去世,
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
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
这叫丁忧,也有称丁艰。
凡子遭父丧或承重孙遭祖父丧,称丁外艰。
凡子遭母丧或承重孙遭祖母丧,称丁内艰。
在古人眼中,
当父母去世的时候,作为子女要有所表示,
为了寄托自己哀思,应当停止自己的一切娱乐活动,
在守孝期满之前,要在家中思念父母,
否则是对已经去世的父母的不尊重,就要背上不孝的坏名声。
守孝这一体制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形成,
古人认为母亲对孩子的哺育要至少二十七个月,
在这一段时间里,孩子无法离开父母的怀抱,
所以认为守孝需满二十七个月来报答怀抱之恩。
孔子还与自己的弟子宰予进行了辩论,
宰予认为守孝三年太过死板,应当对守孝的时间进行缩短。
而孔子则认为父母去世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
这时候去满足自己其他欲望是会令自己感到不安的,
但是宰予却回答自己安心,这场辩论中双方并没有得出确定的结论。
在古人眼中守孝三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在朝廷中任职的大臣要以身作则,
如果自己的父母去世,就是以丁忧之名请求辞官。
连皇帝本人在刚刚登基时,都不能在先皇的守孝期内册封嫔妃,
否则就是有违祖制。
宋代的丁忧制度就明确规定,官员在获悉父母去世时应该奔丧,
但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
即首先向朝廷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服丧。
武官由于职守的特殊性,还有特别的规定,
他们的申请出中书下御史台,经过验实后才能决定是否能奔丧,
如果是边界军事要地,那么必须等候替代的武官到位后才能离任奔丧。
一般情况下,丁忧作为一种伦理道德,
在古代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不服丧就会被认为大逆不道。
宋朝王安石变法时,他的学生李定就因为没有服他生母的丧而受到对手的攻击,后来弄的身败名裂。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
有时由于官员责任重大,皇帝觉得不能离开他,
就下旨让官员不必服丧,
而是留在原有的岗位上,继续为国效力,
这就叫做“夺情”。
明朝张居正的父亲去世时,张居正就被皇帝“夺情”,继续留在任上。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正在前线带兵打仗的武将,
如果拘泥于这种礼节,临时换将,那么前线很容易溃败。
而这时候就需要皇帝下令“移孝作忠”,
这也就是“百善孝为先,金革之事不避,舍孝尽忠”的由来。
现在各地风俗有所改变,服丧时间有长有短,
但是孝道没有变,父母怀抱哺育之恩要报答,仍然是道德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