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十區學位申請材料彙總!提前準備!

雖然今年開學延遲,但深圳中小學招生依舊會在4月下旬進行,需要申請小一學位的家長們,請注意參照下方入學材料,

租賃、社保、居住證、孩子身份證等需要提前準備哦,避免到時忙中出錯。


小海豚溫馨提示:每區的入學材料都有些許不同,請留意自己區的信息,文章篇幅較長,可擇區查看!


2020年深圳十區學位申請材料彙總!提前準備!


福田區


(一)深圳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就學兒童及父母的身份證和全家戶口簿,必要時要提供親子關係證明。


(2)福田區住址住房證明材料:

①由我市規劃和國土部門出具的住宅用途深圳房地產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

②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登記備案的住宅用途

《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必須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為一年以上);

③監護人與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購房合同》《租賃合同》

軍產房集資房單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

單位宿舍申請學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提供擁有該住房的合法使用權證明材料房產證租賃憑證

,如提供租賃憑證需符合初始發證日期的要求);

(2)監護人工作關係證明(社保繳納清單);

(3)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4)家庭在深圳市無房證明


小海豚提醒:分配給單位再轉租給員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視為單位宿舍。)


(二)非深圳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就學兒童的身份證、戶口簿,必要時需提供親子關係證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的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均為非深圳戶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證。


(3)福田區住址住房證明材料(參照深圳戶籍兒童申請入學的住房住址證明材料);


(4)監護人在深就業證明材料:父母均為非深圳戶籍的,需提供具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勞動保障卡;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免提供在深就業證明材料。


(三)港澳臺籍兒童

(1)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就學兒童的身份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一方為深圳戶籍的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均為非深圳戶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3)福田區住址住房證明材料:

(參照深圳戶籍兒童申請入學的住房住址證明材料);


(4)監護人在深就業證明材料:

(參照非深圳戶籍兒童申請入學監護人在深就業證明材料);


(5)親子關係證明材料:

港澳籍兒童申請學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雙方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2020年深圳十區學位申請材料彙總!提前準備!


(四)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特殊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2019年福田區小一報名時間

(2019年時間,供2020年參考)


■ 網上預報名(4月28日-5月6日)

■ 志願填報(5月7日-5月9日)

■ 初驗報名信息(5月10日-5月12日)

■ 材料審核及複核

(5月13日-6月5日,6月6日-6月14日)

■ 統籌學位(6月15日-6月24日)

■ 公佈名單(6月25日)

■ 新生報到(6月26日)


2019年福田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4月29日-5月7日)

■志願填報(5月8日-5月10日)

■初驗報名信息(5月11日-5月13日)

■材料審核及複核(5月14日-6月11日,6月12日-6月21日)

■統籌學位(6月22日-7月1日)

■公佈名單(7月2日)

■新生報到(7月3日)


羅湖區


(一)深圳戶籍兒童

1. 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

2. 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3. 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記錄


(二)非深戶籍兒童

1. 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居住證


2. 兒童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港澳籍兒童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父母與子女親屬關係證明(市公證處出具),父母是港澳籍還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證》;


3. 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4.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連續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5. 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記錄


(三)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國家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有教育優待、優惠政策,申請學位時除按時在網上申請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軍人子女申請在羅湖區接受義務教育,於2020年4月30日前提供如下證明材料到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記備案:


1. 軍人身份證明:

軍人身份證、軍官或士官證;


2. 戶籍證明:

戶口本(首頁、家屬頁、子女頁)、子女出生證、子女身份證;


3. 居住證明:

房產證、租賃憑證或單位宿舍證明;


4. 單位證明:

軍人現役情況、子女關係、享受特殊待遇情況說明等。


(羅湖區人武部地址:羅湖區翠山路39號羅湖國防大廈5樓505室,電話:82672807)


(四)臺灣籍兒童


1. 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 父母(或委託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有效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含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五)住房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要求


1. 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視為住宅類商品房。


2. 申請學位的房產,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擁有≥51%的產權。


3. 2020年4月30日前未入夥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2019年8月31日前能入夥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4. 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分別提供下列材料並實際居住,按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


①軍產房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


②單位自建房、集資房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


③自建房提供“二證一書”或股份公司(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房產證明材料;


④商務公寓提供住房產權證明(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並實際居住)。


5. 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在同一個戶口本並實際居住,父母在本市沒有住宅類房產。


6. 住單位職工(集體)宿舍的,父母應為該單位正式員工,住房屬所在單位所有並提供產權證明和父母(或監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係證明,在本市沒有其他住宅房產並在該宿舍實際居住(網格登記連續滿一年以上)的,按

租住特殊房產處理不予積分


7. 租房居住的父母應在本市沒有住宅房產並實際居住,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或“商住兩用”。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均為申請學位有效的租房憑證。


8. 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為準,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滿一年。同一學區地段前後連續的新舊租賃合同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不同學區地段的新舊租賃合同按新合同簽發時間作為積分計算起始日期,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20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


9. 租房和住祖輩房、集體宿舍、商務公寓的適齡兒童父母(監護人)在本市有無住宅類房產和是否連續、實際居住以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系統和網格管理系統核驗為準。受理申請後,除了聯網信息比對,學校也可能聯合相關部門上門家訪。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果沒有如實填報,將取消公辦學校申請資格。

以上材料驗原件,不收復印件


2019年羅湖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申請時間:4月28日-5月8日

提交申請材料:5月11日-13日

公佈新生名單:7月11日

新生報到時間:具體時間以學校的《新生報到通知書》為準。


2019年羅湖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申請時間:4月28日-5月8日

提交申請材料:5月11日-13日

公佈新生名單:7月11日

新生報到時間:具體時間以學校的《新生報到通知書》為準。


南山區


(一)深圳戶籍兒童


(1)《南山區2020年秋季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打印);


(2)全家戶口本;


(3)住房材料

購房戶:

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件加蓋銀行章);

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租房戶:

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各區藍本已停辦;


(4)父母必須到本市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或核對計劃生育信息

2020年深圳十區學位申請材料彙總!提前準備!

(5)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申請初一)

(6)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二)非深圳戶籍兒童(大陸地區)


(1)《南山區2020年秋季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打印);

(2)全家戶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證》;


(3)住房材料


購房戶

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

(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PS:申請學位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商務公寓等。

若家長用商住兩用公寓申請學位的,須提供該家庭在深圳市的無房證明。


租房戶

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5)父母必須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相關計劃生育信息

(登記前建議先電話諮詢各街道計生部門或社區工作站);

(6)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申請初一)

(7)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8)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三) 港澳籍學生

(1)《南山區2020年秋季小學/初中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報名後自己打印);


(2)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父母本市居住證、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親屬關係公證書;


(3)購房戶

學生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複印件加蓋銀行章);

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租房戶

必須提交在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

(紅本);各區藍本已停辦。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5)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申請初一提供)

(6)學生體檢表(由畢業小學提供,可在學生註冊時提交);

(7)父母必須到本市戶籍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相關計劃生育信息(登記前建議先電話諮詢各街道計生部門或社區工作站);

(8)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2019年南山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申請學位

:4月24日9時-5月4日14時

到學校驗核材料:5月11日—12日

學校補驗材料(指已在網上申請,學校初驗沒有通過的):5月16日14:30—17:00

公佈錄取名單:6月27日15:00後

新生到小學註冊:6月29日—6月30日


2019年南山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申請學位:5月6日9:00—5月16日14:00

到學校驗核材料:5月25日-26日共2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學校補驗材料:(指已在網上申請,學校初驗沒有通過的)

5月30日下午14:30—17:00

公佈錄取名單:7月4日15:00後

新生到學校註冊:7月6日--7日


鹽田區


(一)深圳戶籍兒童

1.《鹽田區2019年秋季小一學位申請表》(網上填寫後打印,一式兩份)。

2.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兒童出生證

3.住房證明材料

即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或《房屋租賃憑證》(在鹽田區各街道房屋租賃辦辦理),或其他類合法住房(包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祖屋、集體宿舍和廉租房等)證明材料。

租住無產權房屋的,應提供房屋租賃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信息》。


特別說明:

(1)非購房戶申請鹽田區外國語小學(含東和分校,以下統稱“外小”)Ⅰ類學位的說明:

截至2019年2月28日(以發證日期為準),在外小學區租房滿3年者,方可按學區申請其Ⅰ類學位,不認可合租房


提供集體宿舍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祖屋等住房資料的,需提供水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物業管理費任意一種繳費單據(至少含2016年2月或2月之前某1個月,以及2017-2019年每年各2個月的單據),證明在此居住的時間滿3年。


若無特殊變化,原則上2020年及以後年份,學區租房需滿3年(均以當年2月28日為截止時間)方可申請外小Ⅰ類學位。在外小學區居住,截至2019年2月28日,租房不滿3年者,劃歸為

海濤小學第一志願生源


(2)申請外小Ⅱ類和其它小學學位的深戶申請人,《房屋租賃憑證》簽發時間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從本指南發佈之日起全區學位申請不認可合租房,但本指南發佈之前辦理的合租房材料可照舊申請學位。


(3)自有產權房者,購房時間截止至2019年4月1日。


4.計劃生育信息登記及核對

家長應在網上報名前(2020年4月23日前)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及核對計劃生育信息。教育部門實行聯網核驗信息,核對結果作為積分依據。


以上資料除4外,均需驗原件。


(二) 非深圳戶籍兒童

1.《鹽田區2020年秋季小一學位申請表》(網上填寫後打印,一式兩份)。


2.兒童及父母戶口本身份證兒童出生證

港澳籍適齡學童還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以及由深圳公證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與學童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

深圳居住證》。


居住證發證時間須在2019年4月1日前。2020年及之後的秋季招生,需提供當年4月1日之前發證的居住證。若申請人父母有一方為深戶,則無需提供居住證,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證。


4.住房證明材料

即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不動產證》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或《房屋租賃憑證》(在鹽田區各街道房屋租賃辦辦理),或其他類合法住房(包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祖屋、集體宿舍和廉租房等)證明材料。


特別說明:

(1)非購房戶申請鹽田區外國語小學(含東和分校,以下統稱“外小”)Ⅰ類學位的,同“(一)深圳戶籍兒童”,“特別說明”中的“(1)”點。


(2)申請外小Ⅱ類和其它小學學位的非深戶兒童,《房屋租賃憑證》簽發時間需在2018年4月1日(以發證日期為準)之前,租期最短鬚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例如:提交2018年4月1日辦理的學區《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19年8月31日。


2020年及之後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為截點,申請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學區房屋租賃憑證


(3)自有產權房者,購房時間截止至2019年4月1日。


5.兒童父母一方在深參保的社保卡


6.計劃生育信息登記及核對。

家長應在網上報名前(2019年4月23日前)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及核對計劃生育信息。


以上資料除6外,均需驗原件。


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申請材料的具體說明

(一)戶籍資料

若申請學位的兒童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證、結婚證等親子或夫妻關係證明材料;若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監護一方的相關資料,但同時還要提供離婚證明或死亡證明。


(二)住房證明資料

1.屬於自購房的

(1)提供房產證明的,用途必須為住宅,產權人須為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產權房產權份額須大於50%;

(2)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複印件;

(3)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和繳款發票原件;(4)提供其祖輩在學區內自有合法房產的,該兒童的戶口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的產權房不予認可。

(5)已轉讓的房產不予認可。


2.屬於租房的

(1)租期要求按“六、學位申請資料”中的“住房證明材料”的要求執行,全區不認可合租房

(2)必須是鹽田區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住宅或商住兩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場所等;

(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輩,該兒童須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為承租人的租賃憑證或與房東私籤租房協議不予認可;

(4)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只對合法產權的租賃行為發放《房屋租賃憑證》。


3.住在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體宿舍的

(1)屬於原住居民的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居委會開具相應證明材料;

(2)屬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3)屬於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4)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5)住廉租房的,到鹽田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辦理證明材料;

(6)屬於集體宿舍類別的,提供父母單位集體宿舍來源證明(宿舍建房許可證或單位名下房產證或單位名下租賃憑證複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由居委會或單位開具的居住證明材料,學校收驗原件


(三)社保資料

社保資料的提供方法如下:

1.若父母一方或雙方是深戶,不需要社保資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證

2.若父母雙方為非深戶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參保的社保資料

3.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圳參加社會保險,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發放的退休證和退休前在深圳繳納社保連續滿1年以上的社保清單


(四)非親生父母撫養或監護的適齡兒童入學資料提供方法

屬於孤兒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關係證明及收養人的相關資料;

屬於監護關係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及監護人的相關資料。


2019年鹽田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申請學位 4月23日至4月30日

學校初審申請資料 5月7日至10日,5月13日

學校公佈預錄取情況 5月15日

就讀及免費資格審核

5月16日至6月11日

複核審核結果 6月20日至28日

公佈錄取名單 7月2日

新生註冊 7月2日至5日


2019年鹽田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申請學位 4月23日至4月30日

學校初審申請資料 5月7日至10日,5月13日

學校公佈預錄取情況 5月15日

就讀及免費資格審核 5月16日至6月11日

複核審核結果 6月20日至28日

公佈錄取名單 7月2日

新生註冊 7月2日至5日


龍崗


(一)深圳戶籍適齡兒童

●兒童出生證;

●戶口本;

●住房證明材料。

即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等材料。


(二)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含港澳籍)

●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證;

●住房證明材料。

即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等材料;

●父母持有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養老險和醫療險必須為同時在繳狀態)。


★備註:港澳戶籍適齡兒童除按照非深戶籍適齡兒童提供資料外,還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親屬關係公證書(為提高審核效率,建議在深圳市、區公證部門辦理)。


(三)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提示:家長提交的證件材料由學校查驗原件,核對申請表。

屬於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和集體宿舍(統稱為“特殊住房”)的居住證明材料原件由學校收驗並留存備查。


2019年龍崗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4月26日至5月5日

學位申請:5月7日至5月10日

資格審核:5月13日至6月16日

查詢和複核審核結果:6月9日至6月16日

查詢錄取結果

:7月5日

民辦學校統一註冊時間:7月6日至7月8日


2019年龍崗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4月29日至5月10日

學位申請:5月13日至5月16日

資格審核: 5月19日至6月22日

查詢和複核審核結果: 6月16日至6月22日

公佈錄取名單: 7月8日

新生註冊,民辦學校統一註冊時間:7月9日至7月11日


寶安


(一)深圳戶籍兒童

(1) 身份證明

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 住房證明

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

學區租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

備案);

有特殊住房

(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3)計劃生育信息核驗

深圳戶籍兒童的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5月8日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


(二)非深圳戶籍兒童

(1) 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 住房證明

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

學區租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

有特殊住房

(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3) 社保證明

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會保障卡(同時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且都在正常繳費狀態,如只購買其中一種,社保不積分);


(4) 計劃生育信息核驗

大陸地區非深圳戶籍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5月8日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


(三)港澳籍兒童

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按非深圳戶籍兒童參與積分排隊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②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③住房證明

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

學區租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

有特殊住房

(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由深圳市或各區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⑥計劃生育信息

港澳籍適齡兒童申請我市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也和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的學生一樣,可自願選擇核驗計劃生育信息,參與計生積分。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5月8日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


(四)臺灣籍兒童

①適齡兒童、少年的出生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②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③住房證明

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

學區租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

特殊住房

(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④計劃生育信息

臺灣籍適齡兒童申請我市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也和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的學生一樣,可自願選擇核驗計劃生育信息,參與計生積分。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5月8日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


2019年寶安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4月29日—5月8日

信息初核:5月9日—5月12日

部門審核:5月13日—5月30日

家長核對:5月31日—6月2日

部門複核:6月3日—6月17日

查詢結果:6月25日

報到註冊:7月12日前


2019年寶安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5月5日—5月12日

信息初核:5月14日-5月16日

部門審核:5月17日—5月30日

家長核對:5月31日—6月2日

部門複核:6月3日—6月17日

查詢結果:6月25日

報到註冊:7月12日前


龍華區


(一)深圳戶籍兒童、少年報名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

3.

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

(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5.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


(二)非深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

戶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

(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三)港澳籍兒童、少年

申請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我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則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

小海豚提醒: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由深圳市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6.持相關資料到社區工作站登記計劃生育信息

(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四)臺灣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

小海豚提醒: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五)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有意願到我區就讀的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我區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申請學位。


2019年龍華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

:4月24日10:00-5月7日18:00

學校初審:5月7日-15日

資格審核:5月16日-6月12日

學位安排:6月13日-7月4日

名單公佈:7月9日

新生註冊:7月10日-12日


2019年龍華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4月26日10:00-5月7日18:00

學校初審:5月7日-15日

資格審核:5月16日-6月12日

學位安排:6月13日-7月4日

名單公佈:7月9日

新生註冊:7月10日-12日


坪山區


(一)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1.戶籍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


2.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

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計生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登記家庭計生信息,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


4.其他材料

深圳戶籍在市外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回深就讀初一年級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原就讀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或“在讀證明”。


(二)非深戶籍兒童、少年

1.戶籍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


2.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3.社保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連續滿1年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繳交記錄,具體險種為養老+醫療(必須兩者均參保滿1年)。


4.計生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登記家庭計生信息。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


5.居住證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三)臺灣籍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四)港澳籍適齡兒童、少年

申請在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我市暫住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須>50%,租房發證日期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


4.社保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連續滿1年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即在2018年3月31日前需有社保繳交記錄,具體險種為養老+醫療(必須兩者均參保滿1年))。


5.計生材料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登記家庭計生信息。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務必於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6.公證材料

由深圳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五)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不列入積分對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應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相關材料。


(六)軍人子女

1.軍人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與深圳戶籍學生一樣,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相關要求,統一在網上申請,按時到申請第一志願公辦學校遞交資料


2.申請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到坪山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區金牛路12號行政服務大廳三樓,聯繫電話:0755-89322257)登記備案。


備案材料包括:

✦《深圳市軍人子女教育登記表》;

✦《軍人子女申請就讀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備案表》;

✦ 相關證明材料

①軍人身份證明:軍人身份證、軍官或士官證;

②戶籍證明:戶口本(首頁、家屬頁、子女頁)、子女出生證、子女身份證;

③居住證明:房產證、租賃憑證或單位宿舍證明;

④單位證明:軍人現役情況、子女關係、享受特殊待遇情況說明等。


2019年坪山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 4月20日8:30-4月30日18:00

學校初核: 5月5日8:30-5月9日17:00

資格審核:5月10日- 6月6日

初審公示:6月10日-6月12日

複核資料:6月13日-6月25日

錄取公佈:7月2日

新生報到:7月12日


2019年坪山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4月20日8:30-4月30日18:00

學校初核:5月5日8:30-5月9日17:00

資格審核:5月10日- 6月6日

公示初審:6月10 日-6月12日

複核資料:6月13日-6月25日

公佈錄取:7月2日

新生報到:7月12日前


光明區


(一)適齡兒童為深圳戶籍

1.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戶口本


2.住房證明(根據實際居住情況提交一種):

✪自購商品房

兒童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須在國土部門備案,入學當年入住);購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購房合同。


✪租房

現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或住建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日期(證件簽發日期)須在2018年的8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須在2019年9月30日以後;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護人。


✪祖屋:提供社區證明。


✪集資房

提供經社區或其他合法集資單位的購房合同和收款收據,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集資房證明(參見附件樣稿)。


✪自建房

提供政府部門開具的房屋不屬於“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或報建手續回執(適齡兒童監護人已在相關材料中備案)。


✪集體宿舍

提供所在單位開具並簽有居委會或派出所意見的集體宿舍證明(參見學位申請網站資料下載欄樣稿)、集體宿舍的房產證明、與單位簽訂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在社保部門或社保部門網站上打印,證明上的單位須與集體宿舍所在單位一致)。


3.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於網上報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二)適齡兒童為非深圳戶籍


1.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戶口簿;父母一方或雙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區居住證》。


2. 住房證明(參考深圳戶籍兒童):


(三)適齡兒童為港澳戶籍

參照深圳暫住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深圳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證明(參考深圳戶籍兒童):


(四) 適齡兒童為臺灣戶籍

1.兒童及其父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兒童出生證明;

2.住房證明(參考深圳戶籍兒童)


(五)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我區義務教育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高層次人才子女落實教育優惠政策。

❶ 按戶籍上述要求提供資料;

❷ 提供享受優惠政策的有關證明材料。


特別提醒:

1.新生報到時,學校要收取《兒童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請家長持兒童接種證到就近社康中心開具查驗證明,深圳本地接種的兒童也可登錄市、區疾控中心網站直接打印。


2.軍人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需在當年4月30日前到光明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光明區華夏二路商會大廈,聯繫電話:27405749)登記備案。


備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軍人子女教育登記表》;

(2)《軍人子女申請就讀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備案表》;

(3)相關證明材料

軍人身份證明:軍人身份證、軍官或士官證;

戶籍證明:戶口本(首頁、家屬頁、子女頁)、子女出生證、子女身份證;

居住證明:房產證、租賃憑證或單位宿舍證明;

單位證明:軍人現役情況、子女關係、享受特殊待遇情況說明等。


2019年光明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4月26日9:00-5月5日17:30

學位申請:5月6日-8日

資格審核:5月9日-6月17日

資格複核:6月18日-19日

學位錄取:7月4日


2019年光明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4月29日9:00-5月8日17:30

學位申請:5月9日-11日

資格審核:5月9日-6月17日

資格複核:6月18日-19日

學位錄取:7月4日


大鵬新區


(一)深圳市戶籍適齡兒童

(1)兒童出生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

戶口本;

(3)住房證明材料

即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信息等材料。

(4)計劃生育信息核驗(在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辦理)。

(5)《二〇一九年小學畢業生登記表》。(申請初一學位需提供)


(二)非深圳市戶籍適齡兒童

(1)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戶口本;

父母雙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不需提供居住證);


(2)

住房證明材料

即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憑證等材料。


(3)兒童父母一方或雙方在深參保的社保卡(參保險種為養老險和醫療險)。


(4)計劃生育信息核驗(在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辦理)。

特別說明:

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兒童家長應在網上報名前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信息,計生部門將在後臺對家長計生信息進行審核,不需要計生部門另外出具紙質《計劃生育證明》。


(5)《二〇一九年小學畢業生登記表》。(申請初一學位需提供)


備註:港澳戶籍適齡兒童除按照非深戶籍適齡兒童提供資料外,還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親屬關係公證書(為提高審核效率,建議在深圳市、區公證部門辦理)。


(三)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備註:

1.港澳戶籍適齡兒童除按照非深戶籍適齡兒童提供資料外,還需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由我市各級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

親屬關係公證書


2.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3.現役軍人子女享受軍人子女入學優惠待遇。

申請2019年秋季初一學位的軍人子女,請家長於4月15日前帶上戶口本、軍人有效身份證件、居住證明等資料到深圳警備區政治工作處登記備案,聯繫人:向凡,電話:22389035。


4.網上預報名填報的申請表由學校打印,家長提交的證件材料由學校查驗原件,核對申請表。


屬於祖屋、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和集體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證明材料原件由學校收驗並留存備查。


2019年大鵬區小一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4月23日至5月10日

學位申請:5月13日至5月17日

資格審核:5月20日至6月28日

審核結果:6月11日至6月28日

公佈名單:7月8日

新生註冊:由錄取學校根據學校實際自行安排新生註冊時間


2019年大鵬區初一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4月26日至5月10日

學位申請:5月13日至5月17日

資格審核:5月20日至6月28日

審核結果:6月16日至6月28日

公佈名單:7月10日

新生註冊:由錄取學校根據學校實際自行安排新生註冊時間


以上信息是2019年入學材料,如有變動,以教育局和學校的通知為準。


標籤:入學材料/學位申請/幼升小

編輯:小海豚


2020年深圳十區學位申請材料彙總!提前準備!

END

來源:各區教育局/幼升小家長通

轉載必須註明出處

2020年深圳十區學位申請材料彙總!提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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