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奔!農民工工資支付新規:不得以實物替代

天中晚報訊 全媒體記者 劉金霞

“原來幹活雖然知道是給誰幹的,但是不知道是誰發工資。現在知道《條例》要實施了,吃了‘定心丸’。”《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為確保《條例》在驛城區全面有效執行,經驛城區根治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2020年4月28日,驛城區人社局組織人員在駐馬店市世紀廣場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條例》宣傳活動。活動現場,正在諮詢的民工張志偉說。

喜奔!農民工工資支付新規:不得以實物替代


活動現場,驛城區人社局通過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資料、設立宣傳臺、現場解答等方式,向過往群眾宣傳普及相關政策法規,發放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資料500餘份,旨在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意識,讓更多勞動者瞭解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政策措施以及合理合法維權的途徑,為促進勞動者就業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喜奔!農民工工資支付新規:不得以實物替代


針對農民工張志偉諮詢的問題,驛城區勞動監察大隊有關負責人介紹,《條例》明確規定,要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包代發、用工實名制等在實踐中行之有效地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舉措,正式作為法律規範落地實施了。

此外,《條例》還規定,農民工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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