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细化“第一种形态”

□记 者 张蓓

通讯员 张星 报道

本报潍坊讯 “根据发展区党委研究决定,今天由我对你进行一次提醒谈话,希望你端正态度、正视问题,认真整改……”近日,根据潍坊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意见,新昌经济发展区党委书记王意顺就该发展区某社区对多名党员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失察失责问题,与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近日,潍坊高新区党工委制定出台《潍坊高新区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以清单形式明确各级党组织以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运行“第一种形态”政治责任,针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情形、运用方式和实施程序逐项予以规范,并设计了工作流程图和操作模板。

责任是否压紧压实,强化日常监督考核是重要保障。《实施办法》明确,机关党委是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组织指导、协调落实机构,每季度调度统计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并进行研判分析。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重要参考。

“这个办法就像是给我们戴上了一道紧箍咒,倒逼我们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时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高新区清池街道党委书记牟海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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