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小学复学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确定--科教--浙江--地方--首页

记者从嘉兴市教育局获悉,为加强返校复学后教育教学管理,切实落实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衔接,统筹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嘉兴市教育局昨天(4月23日)发布了《关于加强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复学后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了复学后教学时间和考试安排,同时强调要普遍开展抗“疫”专题教育、落实关爱措施以及重视师生心理辅导。

7月5日起进入学期结束时间

《通知》规定,嘉兴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暑假开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初中各年级学期结束时间,但不得超过7月10日;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和中职学校学期结束时间为7月20日,7月21日暑假开始。8月30日暑假结束。

开学复课后,全市高三、初三年级可以利用双休日1天时间进行补偿性上课,各地可根据学情评估结果适当缩短“五一”和“端午”假期。

在考试时间的安排上,全省统一的有:7月7日至10日为高考统考和选考科目考试,7月17日至19日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班学业水平考试为6月26日至27日。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其他各年段的期末考试时间:普通高中高一、高二期末考试为7月12日至14日;初中一、二年级期末考试为6月30日至7月2日;小学期末考试:6月29日英语和科学,7月1日语文和数学。

教学管理与专题教育“两手抓”

在教学管理上,《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精心做好复学后教学衔接。根据本校实际,安排1到2周的线上线下衔接教学时间,对线上教学期间的教学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复习,同时指导学生进行学习状态和心理状态的调整。衔接教学结束后,学校要指导教师综合运用课堂观察、调查、谈话、问卷、作业、检测等多种方法,摸清教师线上教学状况和学生居家学习情况,科学、精准分析教情、学情。

各级学校要根据学期结束时间、课时调补等安排,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科特点,制定本学期各学科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原则上以完成本学期教学内容为目标;因材施教实施教学。

《通知》强调,各地各学校要用好疫情活教材,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普遍开展抗“疫”专题教育。要有效使用“最美逆行者”——红船旁的中小学思政云课堂资源,结合学科教学特点,通过阅读欣赏、自主学习、交流讨论等方式渗透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生命第一的理念。

《通知》还指出,要组织干部教师做好援鄂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工作,坚持“一人一案”,实施关爱帮扶,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

在师生心理健康上,《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学校高度重视,返校复学后第一时间开设专题心理讲座,指导各年级、班级做好防疫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多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构建起教职工全员参与,家长、班级、年级、学校四级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准确把握学生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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