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胡五岳批示肯定市检察院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做法

近日,市委书记胡五岳在《市检察院关于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

胡五岳书记批示: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构建服务保护民营经济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市优良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六个方面的创新工作有力有意义,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望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非公经济能力水平,为“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作出新贡献!市委书记胡五岳批示肯定市检察院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做法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以中央要求和最高检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省“两院”30条意见为根本遵循,以增强服务实效为根本标准,突出“平等保护”和“精准服务”,重点围绕“服务理念转变、服务领域拓展、服务载体创新、服务机制完善”进行探索。全市检察机关一是做到“五个坚持”。坚持转变观念是前提,强化服务理念;坚持平等保护是原则,做到“五个并重”;坚持立足职能是基础,办好涉企案件;坚持把握需求是关键,讲究“产需对路”;坚持方式转型是路径,创新服务载体。二是实现“三个拓展”。从重刑事办案轻民行服务向刑民并重、全面服务拓展;从打击、整治、送法等常规服务向容错纠错、产权保护等新型服务拓展;从案内事中事后服务向法律指导、风险防控等案外事前服务拓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近三年,针对民营企业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意见》,健全完善服务企业“七项制度”,紧紧围绕市委“100家企业化解担保链风险”,明确涉企案件办理“十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领导机制、探索实行涉企案件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法律服务联系点”和分包联系企业制度、强化涉企法律问题专项监督、落实宽严相济和容错纠错机制、主动加强交流沟通和协商研判等,建立起了涵盖各项检察职能的服务民营企业制度机制。

市委书记胡五岳批示肯定市检察院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做法

通过构建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全市检察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识不断强化,司法理念持续转变,涉企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和案件质量有力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更加凸显,社会上特别是企业界对涉企案件办理效果给予积极评价。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以97.14%的群众满意度位居市直政法单位第一。市院和建安区院分别在全省检察长会议、省检察院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市检察院制定的办案指导意见被省检察院转发。张桂平检察长关于服务非公企业的署名文章分别在《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刊发。《检察日报》以“服务民企那些事”为题,整版报道全市检察机关的典型案例和工作做法。对18起“套路贷”案件进行监督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刊发。“出来干活心里有底气了”“谢谢检察官帮我们公司正名”等多起典型案例和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许昌日报》等宣传报道。

2018年5月,省检察院顾雪飞检察长到许昌调研时,对我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给予肯定、提出要求、寄予厚望。2019年5月,根据省检察院重大创新品牌项目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和“四个一百”重大部署,市检察院申报“构建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并被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创新品牌项目立项。

服务民营企业是政治要求、法律义务、社会责任,关系大局民生、体现检察价值。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为价值导向,以立足职能司法办案为基本途径,以企业认可满意为最终检验,持续提升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能力水平和质量效果,以法律服务方式的创新转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转型,努力让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在魏武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贡献检察力量!

市委书记胡五岳批示肯定市检察院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做法

编辑:王 洋

审核:刘红星

许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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