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人,第八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评选活动启动

  为大力弘扬全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立德扶志中涌现出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深入推进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依据《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评选表彰办法》,现将第八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八届“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第八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共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励志”六个类别。道德模范需从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好人中产生。


  2.第八届“榆林好人”:共设“新时代好少年”“师德标兵”“最美战疫人”“最美扶贫干部”“最美宣传干部”“当代活雷锋”“最美工人(含矿工、石油工人、农民工、环卫工、邮递员等)”“最美村官”“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十星级文明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最美基层共产党员”“自强励志”共14个类别,同时,设提名奖若干名。


  3.“榆林好人楷模”:不分类别,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好人,经组委会审定同意后,予以重奖。


  二、评选条件


  1.居住在我市范围内的所有公民(含来榆林工作满一年的外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推荐。


  2.评选工作立足社区、村镇、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挖掘抗击疫情、诚实守信、自强励志等基层一线的好人好事,力争基层一线典型达到60%以上。


  3.按照属地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分别对推荐候选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县市区、各部门向活动组委会推荐。


  三、评选程序



  市文明办对各县市区、各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之后,进行网络公示、微信点赞和千名公众代表投票。广大市民可关注“文明榆林”微信公众账号后即可进行点赞。千名公众代表投票由组委会另行安排。


  2.评选公示


  在微信点赞和千名公众代表投票的基础上,由评选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家评审会、领导小组会等相关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名单,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3.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对第八届榆林市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八届“榆林好人”进行隆重表彰。继续从“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100万年度经费用于奖励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榆林好人楷模和“榆林好人”以及其他帮扶慰问活动。


  四、报送材料


  1.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候选人材料包括: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推荐表(需贴照片)、500字简要事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单位及职业或居住地、简要事迹等)、1500字主要事迹(题目要高度凝练,紧扣主题,全文采用纪实性语言,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5寸电子版照片两张(一张工作场景照、一张红色背景免冠正照)、承诺书。


格式要求:事迹材料标题为宋体(标题)二号字体,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如材料从网上下载,则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县建设文明建设工作中心。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


  2.推荐表根据候选人身份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详见表格附注说明)方可报送。


联系电话:6221750

联系地址:米脂县南大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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