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細節,不是證據,大家都忽略了性侵案中,最關鍵的是什麼?

證據和細節都會慢慢浮出水面,而鐫刻在受害者身上的,不僅是身體的痛苦,更是來自精神被控制後的思維崩塌。

從受傷害程度上來看,兒童性侵造成的創傷是要遠遠高於猥瑣甚至強姦等性犯罪的。

因為前者不單在肉體上受到折磨,更要經歷一系列精心佈置的精神控制。後果就是她(他)們對人際關係,親密關係甚至對世界的接受程度都會被人為的進行篡改,未來就像是無法攀爬的黑洞,只能獨自生活在深淵之中。

而在鮑某性侵事件中,就毫無例外的發生了這樣的情況。其中最讓我感到毛骨悚然,脊樑發冷的是,李星星說她自己有時候會“發病”,按照鮑某明的要求去說一些話,但清醒過來後,又感到痛苦萬分。

不是細節,不是證據,大家都忽略了性侵案中,最關鍵的是什麼?

兒童性侵是一個漫長而隱蔽的犯罪過程,施暴者會絞盡腦汁對受害者進行思想控制,使其犯罪行為更加的隱蔽和所謂“便捷”。

網上有一段對實施兒童性侵的施暴者的採訪,雖然只有兩分鐘,卻赤裸裸的表達了,肉體痛苦背後的精神折磨。他們實施犯罪並非一時,背後是嚴密到駭人的邏輯。

不是細節,不是證據,大家都忽略了性侵案中,最關鍵的是什麼?

1. 評估犯罪成本

在最初,他們會進行觀察,以選擇“合適”的目標。比如孩子的穿著是否得體,以判斷其家庭的經濟情況。也就是孩子背後有多大的隱含能量,其父母是不是一個有保護力的人,是否超出了犯罪者的控制能力。

之後會繼續觀察兒童的社交情況,如果孩子的交際廣泛,經常和其他小朋友互動,這樣的“目標”就會有很大的潛在風險。會把被性侵的事情透露出來,從而使施暴者暴露。

2. 接近

施暴者會找機會單獨接觸孩子,過程中會製造各種理由支開其監護人或家人。然後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關心和幫助,尤其是針對生活中相對弱小的個體,這樣“超人”一般的存在,會讓受害兒童萌生感激之情。

這樣,施暴者種種不合理的要求,就會讓受害兒童產生矛盾。一方面本能不願意這麼做,但是既然你幫助過我,那麼我也會有所“付出”,就慢慢掉進了這個早已設計好的陷阱。

不是細節,不是證據,大家都忽略了性侵案中,最關鍵的是什麼?

而所謂熟人作案,就是如此。據“女童保護”基金會數據統計,2017年媒體上公開的猥褻兒童的案件中,同受害者有明確社會關係的,比如親戚,父母的朋友,甚至繼父,祖父等,非陌生關係的兒童性侵案件佔據了總數的60%。

3. 徹底的精神控制

通過言語和行動對受害兒童進行洗腦,進而達到控制的目的,就像在鮑某明事件中那樣:

“鮑某在開始時會說,“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和電影裡的一樣。”後來說,“你不能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會討厭你。”最後進一步說,“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並且他反覆糾正李星星的說話方式,不準說難受、痛苦,要說“傷心”,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不是細節,不是證據,大家都忽略了性侵案中,最關鍵的是什麼?

這樣極端的矛盾和痛苦,會徹底打破自我認知的框架。就像李星星在日記中描述的那樣:“我逐漸感覺自己病了,我對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覺得我最在乎的身體的各種器官,我所珍愛的各種愛好和特長,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

一個剛剛心智逐漸成熟,世界觀慢慢建立起來的年齡,正是對這個五彩繽紛的世界充滿好奇的黃金期。她的精神世界卻徹底的崩塌了,這比直接要一個人的命,殘忍萬倍。

“選擇原諒是為了同自己和解,繼續生活。

而我們不能原諒,是為了保護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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