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種鏟毒,讓“罪惡之花”無從綻放

禁毒工作一直是葉縣公安局整體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年2月28日,葉縣公安局掀起強大的宣傳聲勢,並進行實地排查,堅決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全覆蓋、零容忍,使“種毒違法、種毒必鏟、種毒必究”的法制觀念深入人心。

罌粟無論是用於製毒或者販賣,其行為都已經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凡被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進行處罰:情節較輕的,處五日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拘留,並處三千元罰款。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之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禁種鏟毒,讓“罪惡之花”無從綻放

罌粟花

截止目前,全縣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人,治安處罰13人,治安拘留3人,極大震懾非法種植罌粟的違法犯罪行為。

禁種鏟毒,讓“罪惡之花”無從綻放

清查罌粟苗

2020年3月28日上午,葉縣公安局民警在高營村入戶走訪,在村民劉某(女)家發現種植有罌粟苗,經現場清點,共計810餘株。劉某已涉嫌犯罪,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劉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禁種鏟毒,讓“罪惡之花”無從綻放

在此民警向廣大群眾提醒:

罌粟不是菜,

種一棵也違法,

輕則拘留罰款,

重則判刑入獄!

請廣大農民朋友注意。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從禁種罌粟做起。 且不可一時糊塗犯法條。

禁種鏟毒,讓“罪惡之花”無從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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