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萬頂格處罰,如何贏得信任?

60萬頂格處罰,如何贏得信任?

眾合、華澤和海潤等7月8日退市,不知道三家股份後面的38萬股東咋辦?要知道,這38萬股東可都時付出了真金白銀啊?難道就這麼“打水漂”了?

今天是7月8日,大A股又一次再現“黑色星期一”。3397只股票飄綠,一日蒸發1.58萬億。滬綜指盤終失守半年線,好不容易上了3000點,又下跌2.58%,收盤於2933.36點。有機構分析,是因為中報業績爆雷、科創板因素和6月經濟數據等等。

其實,我以為大A股之所以如此容易說風就是雨,並非外圍因素,而大A股本身的管理實在是太過寬鬆。為啥說太過寬鬆呢?別的不說,就以這近期“火爆”的康得新為例吧。

*ST康得(002450.SZ)7月6日公告,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事先告知書》。經查,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過虛構銷售業務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

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報分別虛增利潤總額23.81億元、30.89億元、39.74億元、24.77億元,合計119.21億元。

反觀公司已披露的年報,同期歸母淨利潤為14.09億元、19.63億元、24.74億元和2.81億元。顯然就是說,如果沒有這份虛擬出來的利潤,那就意味著千億白馬股的康得新完全就是虧損。連續3年虧損的上市公司,還能繼續留在證券市場嗎?

好吧,到此我們再看看,發生如此公然造假行為的康得新是如何被證監會處罰的呢?處罰康得新公司60萬元,處罰實際控制人鍾玉90萬元,再加終身禁止入市。當然了,也少不得對這四年簽字確認康得新年報的審計公司處罰。

這4年為康得新出具年度報告審計意見的是瑞華審計事務所。因為康得新的問題,該所被處罰沒收審計收入,並且對簽字的審計師也有經濟處罰。

按道理說,作為股民瞭解上市公司的經營情況,其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年度報告和重大信息公告。而當這上市公司公然造假,同時審計事務所又出具“標準無保留”的意見時,股民們豈不就是被矇在鼓裡,成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韭菜了?

儘管證監會調查認為,康得新披露的《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以及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的行為。可是股民們已經因為這些虛構的利潤和沒有公佈的重大事件,投入了真金白銀,指望著能夠搭上企業的順風車,如今卻得知,這一切都是一場“騙局”。

始作俑者康得新的實際控制人通過作假獲得了鉅額的利益,而“狼狽為奸”的審計事務所也“喝上了湯”,有且只有康得新的投資者們成了韭菜。可問題是,如今事實真相清楚,這些問題都是證監會公告的,那麼投資者能否索賠呢?至少目前看來,集體訴訟很不完善。

反正,從證監會對康得新公司和實際控制人的處罰,也包括瑞華審計所的處罰來看,所謂的頂格處罰,根本不能讓這些作惡者付出代價,讓作惡者感受到刻骨銘心的。從某種程度上來看,如今罰酒三杯式的處罰,要說是縱容也不為過。

然而,這種縱容作惡者豈不就是對廣大投資者的“傷害”嗎?大A股28年以來,可以說是熊多牛少,在2015年達到5178點以後,幾乎再沒有突破過。沒有突破不說吧,反覆的收割股民的韭菜,讓很多股民提起來就是一把辛酸淚。願賭服輸,可是當這遊戲規則不能對“作惡者”實施重罰時,憑什麼讓股民願賭服輸呢?

60萬的頂格處罰,與他們動輒上億的收益相比,不就是毛毛雨嗎?罰沒審計收入,再罰審計師數萬,這不就是變相鼓勵嗎?哪怕是對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追究刑事責任了,無非就是3年以下,這樣的懲罰如何與收益相比呢?截止今年6月底,有50家董監高遭到立案調查,這樣的調查在2018年有27件,2017年有19件,顯然都是實在太過分了,才被處理的。

要知道,今年以來到5月底,交易所已經對371家上市公司下發了問詢關注函。這關注函包括曾經違規信披的格力電器,也包括短短4天470億縮水的新城控股及其它。不敢說,這些問詢關注函都只是發現了問題,起碼也說明了這371家上市公司有不規範的地方。

證券市場這本來應該上市公司直接融資的重要場所。通過證券市場,各上市公司能夠贏得“廉價”的資金,而投資者能夠搭乘上市公司發展的紅利快車。這本是多贏的舉措,可是因為對“作惡者”處罰不嚴,包括缺乏嚴厲的經濟處罰與刑事追究,缺乏集體訴訟制度,以至於讓廣大投資者屢屢成為韭菜。長此以往,這樣的遭遇將會讓投資者心寒,不敢再對上市公司有信任。沒有了投資者的信任,上市公司咋可能融到資金呢?

康得新將會被強制退市,可是如韭菜樣的股民能夠通過集體訴訟挽回一點損失嗎?其實,投資者的信任才是大A股生存發展的基礎,而這個信任就在於上市公司若是違規就必須付出代價,而受害者(股民)也應該有基本的救濟方式,不至於被“騙”卻只能乾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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