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一起时,甜甜蜜蜜,羡煞旁人,分手后男方居然将所送的礼物全部要回,就连5.20的转账红包,也被纳入归还清单。
两人陷入爱河,女方不会管自己的朋友家人会说些什么,坚持和男方在一起,时间久了,慢慢归于平淡。男方开始忽冷忽热,然后冷暴力,最后直到分手。
这样也就算了,最气愤的是分了手,还要算一算两人在一起花费的钱,理理清单,最后要求女方归还所送礼物,5块的转账记录也要求被归还。
可谓是分手见人品,姑娘你赚到了,这样的人,趁早分了手,断干净。
那么恋爱时所送礼物分手后归谁所有呢?女方必须要归还吗?
如果是借款,需要明确证明两人之间的金钱往来属于借贷纠纷,这样的钱不管是多少,都是可以要回来的。
如果是赠予,那么交付即生效,这钱就没法要回来。
如果可以证明钱是彩礼,那么这笔钱则可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当一方提出分手,这钱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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