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检察|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知识,你知道多少?

你买过“阿迪大斯”运动鞋、“康帅傅”方便面、“篮月亮”洗衣液吗?

你知道为何“中国好声音”要更名为“中国新歌声吗”?

你知道琼瑶阿姨与于正兄弟的多年江湖纠葛吗?

这些都是因为----知识产权!


世界知识产权日是啥?

2020年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日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树立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转移和文学艺术作品传播,加强各国间的合作与发展,它也表达了对智慧结晶的尊重。今年的知识产权周宣传主题为“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

知识产权又是啥?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综合。


今天,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涵检君就结合本院承办的案件以及其他网络上的案例给大家普个法。


案例1

假冒专利罪

案情摘要:

2015年8月起,被告人张某、郑某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仿造某品牌“可调温式”养生床垫,并在床垫外包装盒上印制未经授权的专利号ZL20112005****,随后将假冒的专利产品用以销售给消费者,销售金额达160多万元。

检察官释法

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法定期限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制造、使用或者销售的专有权利。它一经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以生产经营目的,将他人专利用于生产、制造产品。上述案例中,被告人张某、郑某未经许可,在其制造、销售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该行为不仅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还给被害单位造成恶劣的影响,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经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犯假冒专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郑某犯假冒专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2

假冒注册商标罪

案情摘要:

2018年4月初,被告人朱某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耐克体育有限公司和阿迪达斯体育有限公司许可,租用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某房屋作为厂房,生产假冒“耐克”“阿迪达斯”商标的凉鞋。2018年4月底,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上述厂房当场抓获被告人朱某,并现场查获假冒“耐克”商标的凉鞋3000余双、假冒“阿迪达斯”商标的凉鞋900余双。经鉴定,上述凉鞋均系假冒伪劣产品。

检察官释法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记,商标专用权是商品生产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信誉,使用文字或者图形等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申请注册而取得的权利。上述案例中,被告人朱某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其他企业的商品信誉,还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经法院认定被告人朱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案例3

侵犯著作权罪

案情摘要:

2018年6月,被告人陈某从浙江省义乌市图书批发城摆摊商贩处购进一批图书,并将上述图书储存于莆田市涵江区一铁皮房内待售。2018年7月,莆田市涵江区文体广电出版局查获被告人陈某储存的该批图书共79种8000余册。经认定,涉案图书中有43种6000余册为非法出版物。


检察官释法

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者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翻译、改编或者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上述案例中,被告人陈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文字作品,经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涵江检察|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知识,你知道多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