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紮實開展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察

近日,呼和浩特市委巡察機構積極落實自治區黨委和呼和浩特市委關於開展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的部署安排,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全面啟動全市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察。

積極謀劃,主動出擊。制定《中共呼和浩特市委2020年巡察工作要點》,明確將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察列為全年重點工作;對標對錶自治區巡視辦對重點涉煤地區開展專項巡視巡察工作的相關要求,制定《十二屆市委煤炭、礦產資源領域專項巡察聯動工作方案》,召開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察動員部署會,確定巡察對象,明確監督重點;依託與自治區巡視辦地緣優勢條件積極請示協調,組織市委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察組相關人員參加自治區黨委第七輪巡視組織的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視業務培訓;市委第八輪巡察業務培訓時將市委煤炭、礦產資源領域專項巡察組全體人員和旗縣區黨委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察組組長納入培訓範圍,提高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統籌聯動,協同作戰。市委煤炭、礦產資源領域專項巡察組對市發改委等7個黨組織開展專項巡察,將清水河縣發改委、武川縣發改委等8個黨組織納入市委提級巡察範圍;按照自治區黨委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要求,制定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方案,要求土左旗、託縣等7個旗縣區黨委同步成立1個專項巡察組,對所屬的涉煤涉礦重點部門(單位、國有企業)、涉煤涉礦鄉鎮同步開展專項聯動巡察,實現涉煤地區全覆蓋。

聚焦重點,壓實責任。市委巡察機構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環節,緊緊圍繞落實重大方針政策情況、落實政治責任情況、落實淨化政治生態要求情況、落實整改工作情況等四個方面開展監督檢查,切實發揮巡察政治監督和政治導向作用,深入查找存在的政治問題、責任問題、作風問題和腐敗問題等,為規範煤礦產領域秩序、化解潛在矛盾風險、修復政治生態、提高治理能力、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提供有利政治保證。

(記者 段磊 通訊員 黃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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