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公務員;應該學會這樣“買面子”

“給我一個面子,好嗎”。這是老陳在調處農村糾紛時常說的一句話。

老陳當兵回鄉後,經當地的招幹考試,第三年便進入到了一個鎮政府工作並任司法助理,常年被下派農村,擔任“駐村幹部”。

在農村,駐村幹部的工作就是一個婆婆媽媽的工作。如夫妻吵架,要駐村幹部去調解,隔壁兩家不和,也要駐村幹部出面。總之,在農村,在街道,人們大凡一些矛盾小事,總愛鬧到駐村幹部那兒“講理”。

這種特殊的工作內容,是農村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些科學,發展,以及理想、道德等,相對來說沒有這些內容表現突出。特別是國家加大對農村投入以後,農民的土地越來越顯重要和值錢,因土地糾紛而引起的矛盾也越來越多,有些地方甚至引起了不小的流血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村的不穩定因素。因此,維護農村基層穩定,維護社會穩定早已是我國基層政府對農村基層工作的重大內容。近年來,各級黨組織選派優秀黨員幹部擔任駐村黨組織“第一書記”,便是最有力的證明。

那麼,如何順利解決矛盾,使問題平息在萌芽狀態,確實是我們駐村公務員談論的話題。

老陳駐村己有十幾年時間,常年與當地群眾接觸,既熟知當地風俗習慣,風土人情,也總結出了一套自己的工作路子,因此,在處理農村群眾家庭矛盾,鄰居糾紛,還有村與村的山林糾紛等,比較得心應手,他的經驗總結起來,有如下方法可以借鑑;

一、先掌握矛盾雙方的共同焦點

任何一項矛盾起因,都可能埋藏著一個久而不決的宿怨。而這些宿怨又常常是一件小事引發,並長期得不到解決而形成冰凍三尺,終於藉機暴發。

張村老李和老張的宅基地糾紛,己有十多年時間,兩家本是世交,由於宅基地問題,鬧的十分不爽,互相之間發誓,老死不相往來,村委多次調解,然而收效甚微。早些年,老張因自家地基小了些,想多擴出些地界,也就一兩尺寬而兒己,並在口頭上承諾,給老李幾百元補償。可房子建好幾年,沒見老張吱聲。老李不談定了,想反悔收回,但苦於自己當時同意,人家又己建成房屋,再怎麼鬧,也不可能拆了人家房屋。考慮上訴法庭,又沒有任何憑據,悶在心裡,十分糾結。而老張建好房屋,也因佔地不多,早己將此事丟到外國了,還款之事,也就一直沒有兌現。因而矛盾暴發,鬧得兩家長期不和。

二、針對焦點問題,分頭理順,逐步緩和矛盾

原本也就一件小事,只要雙方有人提起,可能問題都早以解決,也就不會鬧得互不往來。處理這類糾紛,必須要深入矛盾雙方,通過交朋友,拉家常,找出真正的問題所在。一般鬧矛盾的雙方,也不希望長期僵硬下去,因此會希望有人充當和事佬,平息矛盾。很自然,這類信息便會反饋到我們駐村千部的面前。老張和老李的宅基地糾紛,也就成了工作對象。

給我一個面子,好嗎?老陳找到老張說;“你既然己經建好房子,並且先前也答應給人家錢的‘’,駐村幹部先開導老張,並提出了一個折中方案。同樣,做老李的工作“給我一個面子,好嗎”,態度誠懇,滿臉希望。這時的老李,既然有人送來臺階,不但收錢有望,者多年的怨氣一朝解決,他又還能說些什麼呢?當然,老陳的工作是艱辛的,不說跑斷了腿,但說流下許多汗水,卻是實實在在的。

這只是簡單的一個事例,農村矛盾千姿百態,解決矛盾不能千一律,不同的矛盾運用不同的方法。但是,處理矛盾糾紛是要有一定能耐的。它不同於司法機關,可以按法律辦事,民間糾紛還遠不致於上法。那麼它靠什麼呢,它靠的是駐村幹部的能力和威望,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面子”。

基層公務員;應該學會這樣“買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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