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治政府建设深耕多年成效凸显

近日,《法制日报》以《立法赋权街道防控腰杆硬 常态学法引领改革法治化北京法治政府建设深耕多年成效凸显

为题报道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北京法治政府建设深耕多年成效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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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正式发布。自2016年来,这已经是北京发布的第4份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首次纳入。

“2020年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说,对于首都北京来说,这份报告的出炉过程犹如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又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体检,报告对市民关注的优化营商环境、街道体制改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等问题均进行了重点解读。

与此同时,《报告》还紧贴“实战”,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服务与保障作出部署。对此,李富莹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要求我们必须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北京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出台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不越红线、社区管理有法可依,都离不开多年来北京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不懈努力。”

北京法治政府建设深耕多年成效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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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源于多年积淀

“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服务与保障”是《报告》对北京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第一部分,其中明确指出,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就在北京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同一天,《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紧接着《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出台,明确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单位和个人等在内的防控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这些文件对北京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张颖便始终忙碌在对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中。截至目前,她已带领团队对全市各委办局提供的20多个疫情防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为满足涉疫情文件发布时限的要求,他们一改以往只审核最终稿的惯用流程,改为同步审核,全程参与。“正是10多年的‘技术积淀’,才保证了我们在‘战时’能够做到全程同步,高效运转。”张颖感慨地说。

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街乡、社区始终是防控最前沿,对阻断疫情扩散蔓延起了关键性作用。“守得住基层公共卫生安全的大门,要归功于立法赋予了街道实权。”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吴苗林说。

在《报告》对2019年北京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结中,北京市落实街道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推进设立综合执法队伍,是重要一项。

据吴苗林介绍,从2016年出台《关于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到2019年北京时隔23年高规格召开全市街道工作会议,再到今年1月1日《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正式实施,北京不断关注“街道”这个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坚持赋权下沉,明确职责清单,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以法规形式固化,努力让“看得见的管得了”。

半个多月前,东城区崇外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接到“双楼长”反映,辖区内一公司在复工复产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城管执法队随即上门,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又对台账记录、员工人均办公面积等17项复工复产的防控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直到隐患消除。

“新的街道办事处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我们对商务楼宇等‘三类场所’的检查从过往的‘不进楼、不入户’外围为主,转变为‘巡楼宇、查门店’内外结合的综合施治管理模式。”崇外街道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张雷鸣告诉记者,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赋权,他们才得以在疫情期间可以名正言顺地深入检查,确保基层防疫执法检查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推动政府负责人发挥法治建设引领作用

在今年的《报告》中,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首次被纳入其中。而对履职情况的考量,参与学法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主动出庭应诉等细化指标都是重要参考。

2019年第一季度,时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小芹受邀在北京市政府常务会会前讲法,专题讲解了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相关问题。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在与朱小芹交流时表示,行政机关一方面要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同时,还要用好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维护好国家利益。

此后,北京市2019年的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中就增加了有关公益诉讼的分值。“在各方促进下,当前行政机关接受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按期答复率已达100%,并均能及时启动整改程序。加入考核指标后,更好地促进了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于静说。

《报告》显示,2019年,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先后组织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公益诉讼制度等为主题的5次会前学法,引领推进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会前学法常态化,发挥了“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北京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全年共组织会前学法329次,有效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法院审理了原告徐某诉相关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一案,海淀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曾劲作为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中,了解到本案原告申请信息公开实际是为了解决其劳动纠纷问题。经当庭询问,海淀区政府表示愿意为原告提供案外帮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协调解决原告遇到的困难,原告当庭自愿撤诉,该案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去年一年,北京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计1100多人次,其中16个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28人次,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48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渐成常态。

此外,《报告》还显示,北京市将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也已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刀刃向内堵住行政执法的制度漏洞

对于法治政府建设至关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北京始终高度关注。从去年开始,北京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开展了“排查纠治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活动”,从中发现执法受案、立案、调查取证、评估鉴定、处罚裁量等环节存在28个制度漏洞,逐一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在案卷核查过程中,我们就发现,有些部门在案源管理环节,存在着投诉举报等案源线索不入卷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史凯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使得后期监督难以掌握行政机关针对举报线索的调查是否全面,相当于在制度上为执法人员选择性过滤案源、选择性履行职责提供了空间。随即,北京市司法局提出应将案件来源纳入案卷并作为立案审批材料的执法监督意见,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在执法流程管理中严格执行。

除了不断填补制度漏洞,北京市司法局还在2019年对执法一线提出的100多个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协调指导。

“以拆除跨国有和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的指定管辖为例,一些违法建筑用地一部分在国有土地上、一部分在集体土地上,如何处理?”史凯说,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本市城乡规划条例,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由城管部门查处,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查处,如果违法建筑同时占用两种不同性质的土地,就会产生执法管辖争议。“对此我们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此类案件提出报区政府指定管辖的指导意见,通过区政府依法指定管辖,这类执法管辖争议得到了很好解决”。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北京市已逐步建立起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和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的“双报告”制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审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评审的“双评审”制度,依法行政社会公众评价调查和重大行政决策个案公众评价调查的“双调查”制度等。

“我们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切实把制度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李富莹说。

内容转自《法制日报》记者 徐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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