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出臺200億紓困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武漢出臺200億紓困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4月6日獲悉,武漢市首期200億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日前出臺。辦法明確,紓困專項資金將用於向全市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1年期無息貸款。其中,獲得優惠貸款的製造業企業佔比不低於60%。

  3月23日,武漢市發佈《關於印發武漢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穩定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建立首期200億元貸款規模的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對全市中小微企業提供1年期的無息貸款。

  4月5日,《武漢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出臺,就資金支持企業名單的確定和分發、貸款審核與發放、貸款貼息、監督與管理等內容予以明確。

  《辦法》明確,紓困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為:在全市依法登記註冊的、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制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型、小型、微型企業。重點是原本經營正常,但受疫情影響而產生暫時流動性困難,經過幫扶能夠較快恢復正常經營能力的中小微企業。

  《辦法》強調,紓困專項資金優先支持製造業企業(重點保障產業鏈關鍵企業),與製造業緊密相關的物流、研發、設計、人力資源等生產性服務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其中,製造業企業佔比不低於60%。

  操作流程是:武漢市經信局、發改委、商務局、農業局分別負責收集工業類、服務業類、商貿業類、農業類企業名單,將符合規定的企業名單發送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企業通過各部門申報,同時在武漢市企業融資對接服務平臺註冊。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會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分發至各銀行。

  銀行對符合貸款支持條件的企業提供利率不高於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50個基點,期限不低於1年的優惠貸款,並採取快速審批流程。原則上單戶企業貸款金額在1000萬元以內,製造業企業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鼓勵銀行積極發放低於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貸款。

  對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納入紓困資金支持名單企業獲得的本市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新發放貸款,武漢市均給予100%貼息,最長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貼息採取“先付後貼”,即企業先行支付利息,再由銀行將企業實際承擔的利息報市金融局初審和公示,市財政局複審後將貼息資金撥付給經辦銀行,由經辦行將貼息資金撥付到企業賬戶上。

  此外,《辦法》從建立統計監測和企業回訪制度、確保專款專用、做好貸後管理、加強審計監督、落實盡職免責幾個方面明確了貸款資金和貼息資金的監督管理。(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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