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斷繳有什麼危害?換工作,社保如何處理最恰當?

社保斷繳有什麼危害?換工作,社保如何處理最恰當?

現實生活裡,由於個人的職位和薪酬變化,不同公司的文化、環境的差異性,以及工作的團隊氛圍等等因素,職場小夥伴們換工作變的越來越常見了。

第一:離職後,社保斷繳有什麼危害?

第二:社保到底怎麼處理,才是最恰當的方式?

首先,不同城市的政策不同,要明確自己所在城市斷繳社保後的政策:

第一:

若工作定居在一二線城市,有買房買車搖號等需求,千萬別隨意中斷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因為斷繳後落戶、買房、買車資格會“清零”。

第二:

對於生育小寶寶,想用生育保險報銷的問題。

慣例,先看規定,《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

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符合國家政策的參保職工從參保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從停止繳費月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斷交社保後的次月,即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報銷待遇了。

另外,生育保險報銷,多數地區還有連續繳費的要求:要求用人單位已為職工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

各地政策不同,生育前要求連續繳納年限有6個月、9個月、1年之分,當然有些福利好的城市機關、事業單位,只要求生產當月在繳納社保即可。

所以,斷繳社保後,想使用生育保險,根據不同地方,最長可能需要等12個月以後了。

第三:

養老保險的問題。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即使斷繳社保,養老個人賬戶和醫保個人賬戶中的錢也不會清零。

算闢謠吧,之前社會上一直存在謠言,“斷繳社保,個人賬戶中的錢會直接清零”。

其實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不怕中斷,只要退休前累計繳費年限大於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如果到了退休年齡,還是不夠最低繳費年限15年,可以繼續繳費,繳滿至國家要求的年限即可。

另外,斷交養老保險,確實會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的領取金額。不過影響寥寥無幾,我之前測算過,斷交3個月的養老保險,大概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影響只有幾十塊錢。

所以,短時間斷交養老保險,影響不大。

第四:

對於生病住院,醫療保險報銷的問題。

以我所在地區的規定為例,以職工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的參保人:

(1)參保人或其單位停止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自停止繳費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2)參保人員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60天內(含60天)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次月起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補繳醫療保險的,從繳費當月開始計算,3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180天以上補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當月開始計算,6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斷後未補繳的,視同重新參加醫療保險,中斷前的繳費時間不計入連續繳費時間。

假如三月開始斷交社保,那麼從四月起,假如生病住院,確定是無法用醫保報銷費用了。

這種情況的斷繳,醫保卡會有2到3個月的緩衝期,重新補交後,還是可以報銷的,但在這2到3個月只能手工報銷,就不能醫保卡自動報銷了。

所以萬一產生斷交社保,一定要合理利用醫保緩衝期的規定!

再舉個特殊的例子,假如三月和四月都斷交了社保,由於合計斷繳為61天,大於60天。

即使五月交社保時,補交了三月和四月的社保,也只能3個月後,即九月份起,方可享受醫療保險報銷的待遇。

另外,全國城市都有規定,到退休時,假如退休前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當地規定最低繳費年限,可以退休後不用繳費,終身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的待遇。

這個最低繳費年限,不同地區規定不同,少數地區定為15年,多數地區規定為20~25年,甚至有些地區規定為30年。

第五:

失業保險的問題。

對於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只要繳費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但領取限制相對來說比較多,領取期限最長為2年。

第六:

公積金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繳納,辭職後無法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所以住房公金也處於停止繳納狀態,原單位一般都會去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減員手續。相對於社保而言,公積金斷繳影響較小,因為如果你在未來一年內不著急貸款買房,暫停影響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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